
岘港市公安局经济安全处近日对五行山郡(岘港)的一户商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375亿越南盾,并责令其退还因通过POS机进行虚假交易而非法获利的全部金额。
经调查,职能部门认定该商户使用POS机进行信用卡刷卡交易,但并未发生实际的商品买卖或服务提供行为,目的是为了洗钱、套现、信用卡还款,并违规收取服务费。
该行为违反了货币和银行领域的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POS机仅可用于支付合法的商品和服务费用。
除了被行政处罚外,若构成犯罪要素,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通过此案提醒民众,绝对不要使用自己持有的POS机进行套现或信用卡还款,也不要将自己的信用卡交给POS机持有者在未发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刷卡套现或还款。
这是违反支付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存在被利用来洗钱和进行其他违法行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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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李程;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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