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政府的第185/2025号法令规定了村、居民小组的组织与活动,以及对村、居民小组非专职人员的制度和政策。
享受政府关于精简编制的制度和政策
根据法令规定,因村、居民小组重新组织安排而离任的非专职人员,将享受政府关于精简编制的制度和政策。
法令明确规定,村、居民小组的非专职人员包括村长或居民组长、党支部书记、祖国阵线工作委员会主任。
此外,第154/2025号法令关于精简编制的规定明确指出,乡级、村、居民小组非专职人员当前每月领取的津贴,是离任前一个月的津贴,由中央预算拨款支付。
对于兼任其他非专职人员任务的非专职人员,其当前每月津贴以现任职务的月津贴计算,不包括兼任职务的月津贴。
计算津贴的工作时间,是指在乡级、村、居民小组非专职职务上的总工作时间,以及在其他工作岗位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的时间。
根据法令,按工作年限计算津贴时,若有剩余月份,按以下原则四舍五入:满1个月至满6个月算作0.5年,享受0.5年津贴;超过6个月至不满12个月算作1年。
具体待遇
法令还规定了因村、居民小组重新安排而富余的非专职人员的政策,自有权机关作出安排决定之日起即可离任。
对于工龄不满5年的人员,享受一次性津贴,金额为当前月津贴的0.8倍乘以工作月数。他们还享受每工作年1.5倍当前月津贴的津贴。此外,还可获得3个月当前月津贴作为求职补助。
他们可以保留强制社会保险缴纳时间,或按照社会保险法律规定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金。
对于工龄满5年及以上,且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津贴,金额为当前月津贴的0.8倍乘以提前退休月数。该群体还可享受每工作年1.5倍当前月津贴的津贴,以及3个月当前月津贴作为求职补助。
他们同样可以保留强制社会保险缴纳时间,或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金。
对于工龄满5年及以上,且离退休年龄还有5年及以上的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津贴,金额为当前月津贴的0.8倍乘以60个月。还可享受每工作年1.5倍当前月津贴的津贴,以及3个月当前月津贴作为求职补助。
该群体也可保留强制社会保险缴纳时间,或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金。
法令规定,已到达定退休年龄或正在领取退休金、丧失劳动能力补助的村、居民小组非专职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津贴,金额为当前月津贴的15倍。
解决乡级、村、居民小组非专职人员精简编制政策的经费由国家预算拨付。
(编译:Ivy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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