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西宁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晋和表示,该省内务部已发布关于补充烈士亲属的决定,承认阮氏丽(79岁,居住在西宁省永谷乡三村)为烈士黄文圈的配偶。
上述决定依据烈士黄文圈的档案(根据政府总理1978年1月2日第04/TTga号决定,祖国记功证书2P.944b)以及永谷乡人民委员会的提议。
阮氏丽获得第7.248号烈士亲属证书,并从2026年8月1日起享受每月补助。包括每月抚恤金2,789,000越南盾和每月抚养补助(孤寡无依的烈士配偶)2,231,000越南盾,共计5,020,000越南盾/月。
根据决定,阮氏丽还可领取2026年7月的补发补助,自内务部发布决定之日起计算。
此前,当天上午,西宁省永谷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邓文西组织了烈士黄文圈家属意见征求会,以准备申请承认阮氏丽为烈士配偶的文件。烈士的6位亲属签署了确认文件,包括黄文小、黎文显、一位姑妈以及烈士黄文圈的其他三位亲弟弟。
7月6日,在黎氏莲公园发现烈士遗骸及刻有黄文圈名字的遗物后,永谷乡黄文小家向地方政府报告了家庭供奉烈士的情况——烈士是黄文小的哥哥黄文圈。
阮氏丽是曾与烈士黄文圈订婚的人,从那时起独自一人至今,守候着未成婚的丈夫。
黎文显(66岁,同住永谷乡)——烈士黄文圈的表弟——表示此前他本人和烈士的生母(已于2019年去世)曾联系地方政府办理承认阮氏丽为烈士配偶的手续。然而,当时的背景和多种因素导致承认手续未能完成。
“我们都敬爱和佩服二姐丽(按烈士黄文圈家庭排行称呼为二哥),因此家人希望她能获得烈士配偶的承认,以回报她的情义,”黎文显分享道。
近日,7月15日,黄文小和黎文显再次到永谷乡人民委员会咨询为阮氏丽办理烈士配偶承认的手续。
“全家一直把二姐丽视为嫂子,无论节日、祭日还是任何事情,她都在场。当初祖父年老体弱时,也是二姐丽回来照顾。二姐得到承认,我们非常高兴,”黄文小分享道。
(编译:张悦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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