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岘港成立土地开发基金,注册资本2万亿越南盾

越南岘港成立土地开发基金,注册资本2万亿越南盾

据此,岘港市土地开发基金是非预算内的国家财政基金,直属市人民委员会,独立于国家预算运作,不以盈利为目的。此外,还需保本增值,财务自主。基金具有法人资格,拥有印章、账户和独立核算,并拥有注册资本。

基金总部设在岘港市海州坊安白路18号。该基金按委托模式运营,由岘港市投资发展基金管理业务。

土地开发基金的注册资本约为2万亿越南盾,其中包括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基金初始实缴资本约4910亿越南盾。2026-2030年期间从预算补充的注册资本预计为1.5万亿越南盾...

基金管理执行机构包括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和业务执行机构。其中,管理委员会由5名兼职成员组成,主席由市人民委员会负责财政或土地领域的领导担任。两名副主席分别是财政厅领导和土地开发基金主任。

基金的组织和运作章程由岘港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市人民委员会负责依法组织实施该决议。其中,根据预算平衡能力和基金运作效益,每年向市人民议会提交补充注册资本。

指导受托单位建立运作机制、财务管理规定、预付款和回收预付款的规定,以及其他与土地开发基金委托运作相关的规定和流程。继续指导加强管理措施,安全、合规、高效地使用资金,符合当地经济社会状况。严格控制贷款活动,分类债务,计提和使用贷款风险准备金,防止不良贷款超过规定水平。

根据政府第104号法令,土地开发基金是非预算内的国家财政基金,由省级人民委员会决定成立,独立于国家预算运作,不以盈利为目的,保本增值。

基金的任务包括:管理、保本增值;根据有权机关和人员的决定执行预付款任务;按规定收回预付款。当发现获得预付款的组织违反预付款使用规定或延迟偿还预付款时,决定停止和收回预付款。按规定检查预付款的使用和回收情况...

土地开发基金的运作资金用于向使用国家预算资金的项目投资者、履行国家补偿、援助和安置任务的国家单位和组织预付款,以依法进行补偿、援助和安置(除非国家预算资金的投资项目外)。向土地开发组织预付款,以建立和开发安置土地基金,并创建土地基金以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上缴国家预算。向被指派执行少数民族土地援助政策的组织预付款...

(编译:李程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6625/

(0)
上一篇 1天前
下一篇 1天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