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假期合同诈骗案中的年轻人:为何要欺骗自己的爷爷奶奶!?

越南假期合同诈骗案中的年轻人:为何要欺骗自己的爷爷奶奶!?

据胡志明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处长吴顺棱大校称,许多年轻人仅仅因为贪图眼前每月6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工资以及诱人的佣金和奖金,就成为了诈骗团伙中的一环。

他们被分配担任管理人员或电话销售员,直接打电话接触、引诱和拉拢客户,其中主要是老年人,年龄相当于他们的祖父母、父母,从而协助犯罪行为。

“我想对各位学生和年轻朋友们说:在成为一名优秀的专业人士之前,请先成为一个懂法并尊崇法律的人。专业技能可以帮助一个人成功,但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才能帮助他们可持续发展,并避免可能改变一生的法律后果。”——胡志明市国家大学下属经济法律大学律师分会会长、硕士吴明信。

“听从指示”并不当然免除责任

律师陈明雄(胡志明市律师团)认为,从犯罪心理和组织行为的角度来看,许多年轻的电话销售员在与假期合同商业模式相关的案件中被起诉,是由于对自身行为的错误认知和受到心理操控。

因此,许多员工可能认为他们只是在“按照销售话术工作”、“介绍产品”或“执行指示”,而没有意识到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可能导致刑事责任。

其次是“责任扩散”现象。当在一个有多级管理的系统中工作时,每个人往往倾向于认为责任属于项目设计者或最终决策者,并认为个人不会有事,因为是听从上级指示。

据律师称,从犯罪心理学研究实践来看,许多伪装成企业的经济诈骗案中,“我只是个打工的”或“我只是按上级指示办事”的心理状态相当普遍且频繁出现。

然而,这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并非当然免除法律责任的理由。

越南假期合同诈骗案中的年轻人:为何要欺骗自己的爷爷奶奶!?

需要摒弃对上级的绝对信任心理

硕士吴明信(胡志明市国家大学下属经济法律大学律师分会会长)认为,假期所有权诈骗案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也是当今年轻劳动者的一大教训。

事实上,很少有人进入企业是为了犯罪。大多数人是为了寻找工作以创造收入、发展职业或积累经验。

然而,在工作过程中,一些人逐渐被卷入一个环境,其中违规行为被正常化,被视为业务流程的一部分,或被巧妙地掩盖在实战技能、销售指标和利润压力之下。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年轻人对上级或企业抱有绝对信任心理,认为自己只是打工赚工资的人,因此不会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认识,因为你们对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的认识太过肤浅。

《刑法》不是根据职务或岗位来确定责任,而是根据具体行为和每个个人的过错因素来确定。

“如今年轻人的法律意识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许多积极变化。你们获取信息更快,更关心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主动了解与学习、劳动和商业相关的法律规定。

然而,知道法律规定和在实际情况中运用法律之间仍有很大差距。许多学生只在普通或概论/入门层面学过法律,但尚未充分掌握识别具体职业环境中法律风险的技能。当进入企业时,你们往往专注于专业、收入和晋升机会,而没有质疑自己正在从事的工作是否有违法迹象。”吴明信分析道。

据吴明信称,除了专业知识,年轻人至少需要装备三个重要因素。

一是与自己职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不一定成为法律专家,但每个人都需要了解自己所参与领域的法律界限。

二是批判性思维和质疑所被分配任务合法性的能力。事实上,并非所有上级的指示都当然合法。当发现异常迹象时,劳动者应主动了解、要求解释或咨询专家意见,而不是机械地执行。

三是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格。许多案件表明,高专业知识并不等同于能够远离违法行为。帮助一个人抵制物质利益诱惑或销售压力的是尊崇法律的意识和坚守职业道德价值观的决心。

从电话销售的“甜言蜜语”说起

越南假期合同诈骗案中的年轻人:为何要欺骗自己的爷爷奶奶!?

H.T.T.T.女士(68岁,居住在胡志明市)是一名小学教师,于2013年退休。2023年,她用几十年教学积攒的全部积蓄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2.5亿越南盾的假期所有权合同,有效期29年(每年使用一次)。

据T.女士反映,2024年初,她接到一个年轻人的电话,自称是LORS公司的员工。此人表示LORS公司想以诱人的价格租用T.女士的假期所有权合同,并邀请她到位于盛美西坊的公司进行洽谈。

“到了公司,给我打电话的女孩没有出现,只有另外两个人接待我。这两人也没有提到租用我的合同。他们说我必须购买LORS公司的度假套餐,价格3000万越南盾,有效期3年,这样他们才能帮我卖掉那份度假合同。

当时我不同意。但他们说如果我购买度假套餐会非常有利,除了能帮我卖掉旧合同,还可以每年一次使用LORS的旅游服务,每次4天3夜,任何地方都可以。

我说我没钱,他们就说可以分期付款,同时建议我先付三分之一。我同意签了合同,并通过银行卡支付了1000万越南盾作为首付款,日期是2024年1月12日,他们约定2024年1月20日再收剩下的2000万越南盾。

回家后,静下心来反复思考,我感到不安、不放心,我确定自己被骗了,所以不再同意继续付款。”T.女士讲述道。

过了一段时间,大约2025年中,LORS公司突然又给T.女士打电话,承诺退还1000万越南盾的押金。

T.女士匆忙赶到LORS公司,但拿到的不是钱,而是该公司员工用“甜言蜜语”设下的“空头支票”,诱骗她继续支付剩下的2000万越南盾。但T.女士知道自己被骗了,于是断然拒绝。

LORS是胡志明市警方发现的11家通过销售假期所有权合同实施诈骗的企业之一。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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