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岘港检查局刚刚发布了关于岘港-中部投资股份公司(DMT)为投资方的南北婆湶居民区和婆湶居民区项目执行政策、法律情况的检查结论。
婆湶居民区项目(莲沼坊)总面积超过76,000平方米。
该项目已获投资主张批准,投资方通过土地使用的项目招标选定。项目已完成约91.5%的建设投资,履行了土地财政义务,获得342/394本红皮书,并已转让给组织和个人建设住房。
检查显示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市土地发展中心未在招标报上刊登注册参加的投资方名单,不符合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于2014年颁布第7982号决定时,2013年《土地法》没有像2003年《土地法》那样规定土地使用项目招标。然而,土地发展中心和资源与环境厅(招标方)仍组织了投资方选择。
此外,项目尚未获得有权机构颁发的建设许可证。此责任属于原莲沼郡人民委员会和投资方。
检查还指出,补偿、安置、场地移交工作拖延,导致未按合同执行24个月的投资进度。此责任属于土地发展中心和原莲沼郡人民委员会。
据检查,项目已完成约91.5%的建设投资,基本确保按规定执行。
然而,上述结论中指出的程序、流程方面的限制和违规,如招标邀请、招标组织、土地价格确定、土地分配、补偿工作拖延等,大部分错误属于国家管理机关,导致项目执行和财政义务确定遇到困难和障碍。
对于南北婆湶居民区项目(面积29,355平方米),通过土地使用项目招标获得投资主张批准。
企业已开展约68.92%的建设投资,并按合同履行了土地财政义务。
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土地发展中心未公布对项目感兴趣的投资方,不符合规定,导致招标程序不完善。
财政厅在招标文件评审和招标结果方面未尽到责任。此缺失属于土地发展中心、财政厅及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此外,农业与环境厅与DMT公司签订的合同确定了应缴纳国家预算的土地使用费金额,不符合2013年《土地法》。
直到2025年4月1日才完成最后一次场地移交,被认为过于拖延。
(编译:Cici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