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通过的决议涵盖用于出租的商业和社会住房,最低租期与项目运营时间相匹配,通常为50年。
为鼓励企业参与投资,河内实行若干激励措施,例如免除用于建设租赁住房和项目内技术基础设施的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赁费。该政策类似于目前对社会住房实行的机制。
此外,投资者最多可将项目公寓的一半作为商品房出售,但商品房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60%。对于这部分,投资者仍需按规定履行其与土地相关的财务义务。
使用私人资本的项目将由河内市决定投资政策并分配给投资者,无需通过拍卖或招标来选择投资者。
根据该决议,至少70%的租赁公寓必须留给政策受益人,包括有资格获得社会住房支持的人、在河内工作的国家预算工资公务员、因项目实施而被征用土地的人、高素质劳动者以及烈士亲属用于祭祖。其中,被征用土地的人将优先获得住房分配,以帮助他们尽快稳定生活。
投资者将使用出售商品房的部分利润来补贴和降低租金。租金不得超过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设定的价格范围。
对于租户,该决议规定他们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租赁权、转租或出借/出租该房产。
短期内,河内市计划在法云—子协和越兴地区实施两个项目。其中一个项目占地近2.5公顷,包括七栋12-13层的大楼,总投资超过1.4亿美元,提供1166套公寓。
虽然Vingroup和Sonadezi等一些企业已在南方参与开发租赁住房模式,但河内尚未公布将根据新机制投资项目的企业名单。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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