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省市建议取消养老金授权委托书有效期最多12个月的规定,以便利老年人和体弱者。
在就《社会保险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提出意见时,太原省内务厅建议重新审议将养老金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制在12个月的规定。宁平省内务厅也建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允许各方自行协商授权期限。
各地方认为现行规定给养老金领取者,尤其是老年人、体弱者或居住地远离支付点的人员造成困难。
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养老金授权委托书自设立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为12个月,且须按规定进行公证。此前,授权期限由双方自行协商;若未明确注明,则默认有效期为一年。
由于该法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许多按规定新设立的授权委托书将于今年6月30日后到期。领取者需办理续期手续,以免养老金和补助金领取中断。
一些地方还建议补充规定,要求受托人在委托人去世或不再符合领取条件时通知社会保险机构。乂安省内务厅和财政部建议,若在领取者去世或丧失受益权后仍违规领取款项,应依法追回。

内务部表示正在吸收各方意见,制定两个方案供上级决策。第一方案维持现行规定。第二方案取消最多12个月的有效期限制,改为按民事法律规定执行。
据内务部称,若取消12个月期限,将通过社会保险机构与国家及专业数据库的互联共享、必要时结合信息核实的方式,对领取者进行管理。
目前全国约有340万人每月领取养老金和社保补助金。越南社会保险机构表示,限制授权委托书有效期旨在防范支付风险,确保对大量受益人的支付准确无误。
然而,这一规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部分领取者年事已高、体弱或无法亲自办理续期手续。最近,河内市委要求整顿服务态度,此前一名玉河坊官员要求一位97岁老妇到办公地点办理养老金授权手续。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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