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约10点40分,工作组发现N.V.T.先生(46岁)驾驶三轮车在C12路与阮德顺路交叉口(胡志明市新平坊)行驶,车上装载多根长钢筋,钢筋向前后两端伸出。这些长钢筋占据了很大路面面积,存在与周围车辆发生碰撞的潜在风险。
经检查,交警对T.先生记录如下违规行为:进入禁行区域(罚款250万越南盾);装载货物超出允许的尺寸限制(罚款50万越南盾);无驾驶证(将罚款700万越南盾)和无车辆登记证(将罚款250万越南盾)。
在接受职能部门询问时,T.先生表示,他受一家建材钢材店雇佣,将这些钢筋运往黄花探路上的一个建筑工地。
“我不知道这样装载伸出钢筋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今天之后,我不会再接受运输这类危险、笨重货物了”,T.先生陈述道。
同样据T.先生称,许多工地位于小巷深处,卡车无法进入,因此常常雇佣三轮车运输水泥、沙子、石子、钢筋等建材,以便运输。此外,许多工地业主也选择三轮车运输材料以节省运费。
“有人雇我运,我才运来赚点钱。今天之后,恐怕不敢再运了,只接受运输不超尺寸的货物”,T.先生分享道。
不到一小时后,上午11点25分,工作组继续发现L.B.先生(25岁),一名送货员,在阮文过路(东兴顺坊)的巷子里骑摩托车,车后挂着的大包裹完全遮挡了车牌。
检查时,交警记录此人以下违规行为:无后视镜(罚款50万越南盾);车上货物遮挡车牌(罚款35万越南盾);无排量125cc及以下两轮摩托车驾驶证(将罚款300万越南盾)。
向职能部门解释时,B.先生称起初包裹固定在高处,但绑绳断了,导致包裹滑落遮住了车牌。
“我没发现绳子断了,所以包裹掉了下来。下次我会把货物绑在侧面或仔细检查,以免再遮挡车牌”,B.先生辩解道。

大约12点,交警在黄文树路上巡逻时发现L.H.N.N.先生(25岁)驾驶摩托车,后面拖着一辆载有水果的拖车。停车检查后,工作组对N.司机以下行为记录在案:驾驶车辆牵引其他物体(罚款70万越南盾);无排量125cc及以下两轮摩托车驾驶证(将罚款300万越南盾);无车辆登记证(将罚款250万越南盾)。
据PC08处代表称,近期该地区仍普遍存在三轮车、自制拖车运输建材、钢筋、木材、塑料管等长形或尖锐物品,但未进行牢固捆绑和遮盖。许多情况下货物超出允许尺寸,增加了交通事故风险。
此外,职能部门也处理了许多送货员或货物运输者使用大包裹置于车后遮挡车牌的情况。
据交警称,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交通安全秩序规定,还给通过AI摄像头系统监控和处理违规行为带来困难,当司机违规时难以识别。
运输笨重货物、长形或尖锐物品而不确保安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如货物掉落路面、阻碍其他交通参与者视线,引发刮擦和事故。
PC08处建议民众、三轮车和自制拖车司机以及送货员应按规定运输货物,确保尺寸和载重;行驶前牢固捆绑货物;绝对不要让货物遮挡车牌,并主动检查车辆以确保安全条件。
未来,交警力量将继续加强巡逻、检查,严处违规行为,以降低事故风险,确保辖区交通安全秩序。


(编译:Ivy;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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