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务员按100分制考核评分
根据6月30日颁布的第233号法令,公务员按4个等级进行评定:出色完成任务(90分及以上)、良好完成任务(70分至90分以下)、完成任务(50分至70分以下)和未完成任务(50分以下)。
除了未达到50分外,公务员若被主管机关认定存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蜕化、“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表现;违反党员不得从事的行为、模范责任,对自身或机关、单位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因任务执行中的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分,也将被评定为未完成任务。
对于管理类公务员,如果其负责的单位发生贪污、腐败、浪费行为并被依法处理,管理者也将被评定为未完成任务。若管理者主动发现、报告、及时指导处理并弥补后果,主管机关将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及相关因素决定评定结果。

月度或季度评估结果是全年公务员等级评定的依据,同时也是实施薪酬、奖金及其他政策的依据。按规定,被评为出色完成任务的公务员人数不得超过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组中良好完成任务人数的20%。对于业绩突出、超额完成任务的公立事业单位,此比例可提高但不得超过25%。
该法令自7月1日起生效。此前,自2026年初起,公务员已按照100分制实行月度或季度定期评估机制,评估依据包括政治素质、道德、纪律意识及任务执行结果。
(编译:Ivy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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