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建议补充暂缓、豁免刑事责任的规定

越南司法部公布了由公安部制定的《刑法典(修改)草案》的评审档案。

建议暂缓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

在《刑法典》草案中,越南公安部建议补充关于暂缓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越南公安部表示,提出暂缓追究刑事责任是为了落实政治局第68号决议关于发展私营经济、政治局第79号决议关于发展国有经济、国会第29/2026号决议关于2024年《土地法》生效前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制和特殊政策,以及处理长期积压项目中的困难和障碍。

据此,草案补充了暂缓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允许对附有具体条件的违法行为给予时间弥补后果。

暂缓追究刑事责任的时间不超过2年,必要时可延长一次,但不超过1年。

暂缓追究刑事责任的时间从主管机关作出暂缓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之日起计算。

具体而言,法案规定,实施本法典第十八章(关于侵犯经济管理秩序罪)规定之犯罪的人,在具备充分条件时可以暂缓追究刑事责任以弥补后果。

条件包括:行为造成经济损失但出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防安全的目的;不涉及腐败;正在实施、尚未完成、因客观原因尚未弥补后果但仍有能力、可行方案和条件弥补后果,为地方和国家带来经济社会效益。

暂缓追究刑事责任的时间不超过2年。必要时可延长一次,但不超过1年。

暂缓追究刑事责任的时间不计入追诉时效,但本法典第27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可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

在补充暂缓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的基础上,草案补充了关于对已暂缓追究刑事责任并已完全弥补后果的情形免除刑事责任的依据。

同时,不仅弥补了后果,暂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还带来了经济、社会、国防、安全效益,以确保刑事政策的仁道和人道性,并确保《刑法典》规定的一致性和逻辑性。

《刑法典(修改)》草案还规定,在解决犯罪举报和控告阶段,如果有免除刑事责任的依据,则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实际上,在解决信息来源阶段,主管机关已进行检查、核实、收集材料、委托鉴定、要求资产评估。

因此,在一些案件中,在此阶段已有依据确定行为是否具有犯罪迹象,或者行为人已自愿弥补后果并请求免除刑事责任,如果有免除刑事责任的依据,则在此阶段立即免除刑事责任是适当的。

这也避免影响被举报人的生活和工作,满足该规定的人道和仁道要求,同时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诉讼程序并延长处理时间。

水利大学法律与政治理论系刑法讲师邓文强博士表示,暂缓追究刑事责任是一个新概念,在越南刑事诉讼中从未出现过。然而,世界上一些国家已有类似规定。

他支持在修改《刑法典》时提出暂缓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这一内容符合第68号决议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精神,其中强调不将经济、民事关系刑事化。

(编译:Ivy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9037/

(0)
上一篇 56分钟前
下一篇 21分钟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