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江省公安进一步通报,7月16日下午约15时,隶属于朱富交警检查站的工作组与永豪乡公安和市场管理第10队(安江省市场管理分局)协调,对安江省永豪乡24岁的裴志玲(Bùi Chí Linh)的住所进行行政检查。
在现场,警方发现8辆改装车(摩托车、助力车)已被改变外形和特性,以及大量用于改装车辆的机械设备、配件和零部件。
检查时,裴志玲无法出示上述摩托车的登记证书,也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机械设备、配件和零部件的发票单据。
裴志玲承认,他接受了一些摩托车,按照客户要求进行维修和改装结构、特性及外形。
上述摩托车均为客户送来,而机械设备、配件和零部件则是裴志玲通过社交网络购买的。
目前警方正在继续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编译:Eric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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