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多种渠道,芹苴市税务部门发现并审查了多份房地产转让文件,这些文件中的合同转让价值与合同附件存在差额(俗称双价)。
具体而言,从2020年至今,各公证处提供了5812份存在买卖价格差额的房地产转让文件。
据税务机关称,合同中记载的转让价值用于确定纳税义务,而合同附件中的价值则是买卖双方实际交易中商定的价格。
芹苴市税务局表示,实际上,房地产买卖双方通常在合同中申报低于实际交易金额的转让价值。
此外,他们还利用合同附件或其他付款方式来体现超出合同申报价值的交易金额部分。
例如,某先生出售一套房屋,合同价格为100亿越南盾,但合同附件价格为300亿越南盾,差额为200亿越南盾。
这样,该先生为国家财政减少了5亿越南盾的收入(差额200亿越南盾的2.5%),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2%)4亿越南盾和注册税(0.5%)1亿越南盾。
芹苴市税务局领导还透露,截至2026年6月,税务部门已处理了1428份涉及双价房地产转让的文件,追缴和罚款金额超过1805亿越南盾,已上缴国家财政。
已移交348份文件给警方调查
据芹苴市税务局领导称,申报双价房地产转让合同以减少应缴税款是违法行为。对于涉嫌逃税的房地产转让文件,税务部门已移交348份给警方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建议民众在转让房地产时如实申报并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不如实申报转让价值可能导致被发现并核实违法行为后面临法律责任。
民众需妥善保存与交易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同时按照规定进行交易、付款和申报。如遇税收政策疑问,可联系税务机关寻求指导和解答,以便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根据律师阮文德——万里律师事务所(芹苴市)副主任的说法,双价房地产转让交易已存在很长时间。
这种行为完全不符合法治原则,同时导致税收流失并影响其他相关机构的管理。
法律已有针对双价房地产转让行为的处罚规定。
其中,第125/2020/NĐ-CP号法令规定了税务和发票方面的行政处罚,违法者需补缴全部逃税款并处以逃税额1至3倍的罚款,具体取决于金额、加重或减轻情节。
而经2017年修订补充的2015年《刑法》第200条规定,对于逃税金额至少为1亿越南盾或低于1亿越南盾但已因逃税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曾因该罪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罪行被判处刑罚的情况,将追究刑事责任。
(编译:张悦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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