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芹苴数千份房地产双价转让卷宗,税务局有何建议?

越南芹苴市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来源发现并审查了多份房地产转让卷宗,其中转让合同与合同附件之间的价值存在差异(俗称“双价”)。

具体而言,自2020年至今,各公证处已提供了5812份存在买卖价格差异的房地产转让卷宗。

据税务机关称,合同中记载的转让价值用于确定纳税义务,而合同附件中记载的价值则是买卖双方实际商定的房地产交易价格。

芹苴市税务局表示,实际上,房地产买卖双方通常会在合同中申报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转让价值。

此外,他们还使用合同附件或其他付款方式来体现合同申报价值之外的交易价值部分。

例如,A先生在合同中申报的房屋售价为100亿越南盾,但合同附件中记载的价格为300亿越南盾,差额为200亿越南盾。

这样一来,A先生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了5亿越南盾(差额200亿越南盾的2.5%),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2%)4亿越南盾和注册税(0.5%)1亿越南盾。

芹苴市税务局领导进一步透露,截至2026年6月,税务部门已处理了1428份涉及双价房地产转让的卷宗,追缴并罚款金额超过1805亿越南盾,已上缴国家财政。

将348份卷宗移交警方调查

据芹苴市税务局领导称,申报双价房地产转让合同以减少应缴税款的行为是违法的。对于涉嫌逃税的房地产转让卷宗,税务部门已将348份卷宗移交警方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税务部门建议民众在转让房地产时,应如实申报并按规定足额履行纳税义务。申报不真实的转让价值,一旦被发现并核实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承担法律责任。

民众应妥善保管与交易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同时按规定进行交易、付款和申报。如对税收政策有疑问,请联系税务机关寻求指导和解答,从而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据芹苴市万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阮文德律师称,双价房地产转让交易由来已久。

这种行为完全不符合法治标准,同时导致税收收入流失,并影响其他相关机构的管理。

法律也已有相应措施来规范双价房地产转让行为。

其中,第125/2020/NÐ-CP号法令规定了对税务、发票行政违规行为的处罚,违规者需补缴全部逃税税款,并根据金额、加重或减轻情节处以1至3倍的罚款。

而经2017年修订补充的2015年《刑法》第200条规定,对逃税金额至少为1亿越南盾,或低于1亿越南盾但已因“逃税”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已因该罪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罪被判处刑罚的,追究刑事责任。

(编译:李程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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