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4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一年来落实政治局第66号决议和政府第140号决议的第63号计划执行情况,旨在革新法律制定与执行工作,满足国家在新时期的发展要求。
胡志明市市委委员、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文七主持会议。
胡志明市法律规范性文件处理进度达62%
据胡志明市司法局报告,落实政治局第66号决议,市委已指示各级党委全面、直接领导将党的主张路线制度化成为法律,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确保法律文件的同步性、及时性和质量。
此外,本市主动协调司法部,全面梳理决议中的重大主张和方向,确保在《城市发展法》(原《特别都市法》)草案中充分体现特殊、突破性机制和政策。

同时,集中解决规划、投资、土地、建设、财政义务、监察检查及相关法律程序中的障碍;发布计划,解决本市长期搁置工程项目的困难与障碍。
胡志明市还经常检查、处理、梳理和系统化法律规范性文件。其中,自行检查了由市人民委员会颁布的46项规范性决定、由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颁布的6项规范性决定,并根据权限检查了乡级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发送的132份规范性文件。
司法局还开展了12个规范性文件专题审查,涉及1525份文件。在法律文件处理进度方面,胡志明市已处理1273份文件中的792份,完成62%。
“第66号决议是突破中的突破”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文七在会上发表指导讲话,评价决议实施一年来,胡志明市为中央的制度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中央的许多主张、政策、法律文件因胡志明市的贡献、建言和提议而得以完善。
突出的是胡志明市第34号计划涉及的搁置项目处理问题、第98号决议关于鼓励和吸引律师参与解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为中央成立胡志明市国际金融中心提供参谋。
然而,陈文七也指出,胡志明市仍存在文件长期积压(目前解决62%),影响企业和民众的合法权益;各机关单位的法制工作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
未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要求各单位和个人深刻领会新时期执法认识和思维,“突破思维以形成突破中的突破政策”;严明司法工作的纪律规矩,注重提高领导人的责任。
他还要求大胆试点集中式立法模式和法律俱乐部模式;调动高素质人力资源,汇聚法制专家队伍;参与制定加强越南法律专家参与国际法律组织和国际裁判机构的方案;发展外国法律专家网络,包括海外越南人等。


(编译:张悦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