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实施第66号决议一年后处理近800份法律规范性文件

胡志明市实施第66号决议一年后处理近800份法律规范性文件

7月24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一年来落实政治局第66号决议和政府第140号决议的第63号计划实施情况,这些决议旨在革新立法和执法工作,以适应国家在新时期的发展要求。

胡志明市市委委员、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文七主持会议。

胡志明市法律规范性文件处理进度达62%

胡志明市司法局报告,为落实政治局第66号决议,市委已指示各级党委全面、直接领导将党的方针路线制度化,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确保法律文件的同步性、及时性和质量。

此外,胡志明市主动与司法部协调,全面梳理决议中的重大方针导向,确保在《城市发展法》(前身为《特殊城市法》)草案中充分体现特殊、优越的体制机制和政策。

胡志明市实施第66号决议一年后处理近800份法律规范性文件

同时,重点解决规划、投资、土地、建设、财政义务、监察检查及相关法律程序方面的障碍;颁布计划,为全市长期搁置的工程和项目排忧解难。

胡志明市还定期检查、处理、梳理和系统化法律规范性文件。其中,自查了由市人民委员会颁布的46项规范性决定、由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颁布的6项规范性决定,并根据权限检查了乡级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送交的132份规范性文件。

司法局还开展了12个法律规范性文件专题审查,涉及1525份文件。在法律规范性文件处理进度方面,胡志明市已处理792/1273份文件,达到62%。

'第66号决议是突破中的突破'

胡志明市实施第66号决议一年后处理近800份法律规范性文件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文七在会议指导讲话中评价,实施决议一年来,胡志明市为中央的体制建设做出了非常值得称道的贡献。中央的许多方针、政策和法律文件是在胡志明市的贡献、建言和提议下得以完善的。

突出的是处理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第34号计划中的搁置项目问题,第98号决议关于鼓励、吸引和发挥律师在参与解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中的作用;建议中央推出胡志明市国际金融中心运营机构。

不过,陈文七也指出,胡志明市仍面临文件长期积压(目前已解决62%),影响企业和民众的合法权益;各机关单位的法制工作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

未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要求各个人和单位深刻领会新时期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维,'突破思维以形成突破中的突破政策';严明司法工作纪律,注重提高负责人的责任。

陈文七还要求大胆试点集中立法模式、法制俱乐部模式;调动高素质人力资源,汇聚法制专家队伍;参与制定加强越南法律专家参与国际法律组织和国际仲裁机构的方案;发展外国法律专家网络,包括海外越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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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李程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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