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4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召開會議,總結一年來落實政治局第66號決議和政府第140號決議的第63號計劃執行情況,旨在革新法律制定與執行工作,滿足國家在新時期的發展要求。
胡志明市市委委員、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七主持會議。
胡志明市法律規範性文件處理進度達62%
據胡志明市司法局報告,落實政治局第66號決議,市委已指示各級黨委全面、直接領導將黨的主張路線制度化成為法律,同時加強檢查監督,確保法律文件的同步性、及時性和質量。
此外,本市主動協調司法部,全面梳理決議中的重大主張和方向,確保在《城市發展法》(原《特別都市法》)草案中充分體現特殊、突破性機制和政策。

同時,集中解決規劃、投資、土地、建設、財政義務、監察檢查及相關法律程序中的障礙;發佈計劃,解決本市長期擱置工程項目的困難與障礙。
胡志明市還經常檢查、處理、梳理和系統化法律規範性文件。其中,自行檢查了由市人民委員會頒佈的46項規範性決定、由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頒佈的6項規範性決定,並根據權限檢查了鄉級人民議會和人民委員會發送的132份規範性文件。
司法局還開展了12個規範性文件專題審查,涉及1525份文件。在法律文件處理進度方面,胡志明市已處理1273份文件中的792份,完成62%。
“第66號決議是突破中的突破”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七在會上發表指導講話,評價決議實施一年來,胡志明市為中央的制度建設做出了應有貢獻。中央的許多主張、政策、法律文件因胡志明市的貢獻、建言和提議而得以完善。
突出的是胡志明市第34號計劃涉及的擱置項目處理問題、第98號決議關於鼓勵和吸引律師參與解決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政策、為中央成立胡志明市國際金融中心提供參謀。
然而,陳文七也指出,胡志明市仍存在文件長期積壓(目前解決62%),影響企業和民眾的合法權益;各機關單位的法制工作隊伍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
未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要求各單位和個人深刻領會新時期執法認識和思維,“突破思維以形成突破中的突破政策”;嚴明司法工作的紀律規矩,注重提高領導人的責任。
他還要求大膽試點集中式立法模式和法律俱樂部模式;調動高素質人力資源,匯聚法制專家隊伍;參與制定加強越南法律專家參與國際法律組織和國際裁判機構的方案;發展外國法律專家網絡,包括海外越南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