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實施第66號決議一年後處理近800份法律規範性文件

7月24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召開會議,總結一年來落實政治局第66號決議和政府第140號決議的第63號計劃實施情況,這些決議旨在革新立法和執法工作,以適應國家在新時期的發展要求。

胡志明市市委委員、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七主持會議。

胡志明市法律規範性文件處理進度達62%

據胡志明市司法局報告,為落實政治局第66號決議,市委已指示各級黨委全面、直接領導將黨的方針路線制度化,同時加強檢查監督,確保法律文件的同步性、及時性和質量。

此外,胡志明市主動與司法部協調,全面梳理決議中的重大方針導向,確保在《城市發展法》(前身為《特殊城市法》)草案中充分體現特殊、優越的體制機制和政策。

胡志明市實施第66號決議一年後處理近800份法律規範性文件

同時,重點解決規劃、投資、土地、建設、財政義務、監察檢查及相關法律程序方面的障礙;頒佈計劃,為全市長期擱置的工程和項目排憂解難。

胡志明市還定期檢查、處理、梳理和系統化法律規範性文件。其中,自查了由市人民委員會頒佈的46項規範性決定、由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頒佈的6項規範性決定,並根據權限檢查了鄉級人民議會和人民委員會送交的132份規範性文件。

司法局還開展了12個法律規範性文件專題審查,涉及1525份文件。在法律規範性文件處理進度方面,胡志明市已處理792/1273份文件,達到62%。

‘第66號決議是突破中的突破’

胡志明市實施第66號決議一年後處理近800份法律規範性文件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七在會議指導講話中評價,實施決議一年來,胡志明市為中央的體制建設做出了非常值得稱道的貢獻。中央的許多方針、政策和法律文件是在胡志明市的貢獻、建言和提議下得以完善的。

突出的是處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第34號計劃中的擱置項目問題,第98號決議關於鼓勵、吸引和發揮律師在參與解決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問題中的作用;建議中央推出胡志明市國際金融中心運營機構。

不過,陳文七也指出,胡志明市仍面臨文件長期積壓(目前已解決62%),影響企業和民眾的合法權益;各機關單位的法制工作隊伍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

未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要求各個人和單位深刻領會新時期執法工作的認識和思維,’突破思維以形成突破中的突破政策’;嚴明司法工作紀律,注重提高負責人的責任。

陳文七還要求大膽試點集中立法模式、法制俱樂部模式;調動高素質人力資源,匯聚法制專家隊伍;參與制定加強越南法律專家參與國際法律組織和國際仲裁機構的方案;發展外國法律專家網絡,包括海外越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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