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7日,据《年轻人报》电子版报道,胡志明市大水镬医院代表称,7月11日晚吴德继街一家餐馆火灾中的5名重伤者,尽管医生积极治疗,但仍未能幸存。
第五名遇难者(生于1996年)于7月26日17时45分死亡,在此之前,其他患者也因严重烧伤死亡。
此前据7月13日报道,胡志明市嘉定人民医院已向胡志明市卫生局报告了7月11日烧伤病例群。
该医院接收了来自同一地址(胡志明市平盛坊吴德继街56号)的6例因烧伤和烟雾吸入的病例,发生在7月11日20时。
6名患者包括:H.T.K.T.(46岁),入院时意识清醒,双前臂和上臂皮肤烧焦,烧伤面积2%。
患者A.K.L.(女,48岁)、P.T.T.(女,30岁)、L.N.T.(女,44岁),诊断为烧伤休克、大面积2-3度热烧伤、烟雾吸入、呼吸衰竭、应激性消化道出血。
患者N.Q.H.(56岁),大面积3度烧伤超过80%,呼吸衰竭;患者N.T.T.(53岁),大面积3度烧伤超过51%,呼吸衰竭。
截至7月13日,胡志明市大水镬医院表示已接收5名被转诊至急诊科的患者,处于昏迷状态,伴有呼吸道烧伤。
同日,胡志明市嘉定人民医院代表也表示,该火灾中的一名患者经治疗后已于7月14日出院。
因此,火灾中6名受害者中有5人因严重烧伤死亡。
由于火灾区域内部有大量易燃材料,产生高耸黑烟柱,蔓延至附近多个区域,远处居民也能看到。
接到报警后,职能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灭火和防止火势蔓延工作。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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