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前留下了一栋房子和银行账户里的一些钱。我家有六兄弟。大哥现在保管和管理着这些全部财产。父亲去世至今已有11年,没有人对遗产分割提出异议。现在二哥要求分割财产。请问,财产管理人是否必须分割?
- 阮丰富律师(胡志明市律师团)解答:

根据您的陈述,您的家庭成员对已故父亲的财产提出了要求。法律规定如下:
第一,对于房屋和银行账户中的少量资金,这些财产被视为《2015年民法典》第612条规定的遗产:“遗产包括死者个人财产以及死者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属于死者的份额。”
第二,对于管理全部财产的大哥,他被视为第616条规定的遗产管理人。
第616条:遗产管理人
1. 遗产管理人是指在遗嘱中指定或由继承人协商推选的人。
2. 若遗嘱未指定遗产管理人,且继承人尚未推选出遗产管理人,则正在占有、使用、管理遗产的人应继续管理该遗产,直至继承人推选出遗产管理人。
3. 若尚未确定继承人,且遗产没有根据本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管理人,则遗产由有权的国家机构管理。
遗产管理人根据第617条规定承担如下义务:
- 编制遗产清单;收回他人正在占有的死者遗产,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保管遗产;未经继承人书面同意,不得出售、交换、赠与、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
- 向继承人通报遗产状况。
- 若违反自身义务造成损害,需赔偿损失。
- 根据继承人的要求移交遗产。
本法典第616条第2款规定的正在占有、使用、管理遗产的人,负有以下义务:
- 保管遗产;不得出售、交换、赠与、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
- 向继承人通报遗产情况。
- 若违反自身义务造成损害,需赔偿损失。
- 按照与遗产人签订的合同约定或根据继承人的要求移交遗产。
因此,虽然尚不清楚已故父亲是否留有遗嘱,但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617条第1款d项和第2款d项的规定,管理人负有按继承人要求移交遗产的义务。遗产如何分割、分割多少,取决于遗产是按遗嘱还是按法律规定分配。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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