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指导解决多余校长、副校长辞职待遇问题

越南内务部指导解决多余校长、副校长辞职待遇问题

越南内务部已向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发文,关于在教育机构合并时解决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教育辅助人员的政策问题。

多余的校长副校长想辞职的,在9月30日前解决。

内务部要求政策落实必须与教育机构合并过程相结合。根据审查结果,各地按照教育培训部的指导安排足够的教师和教育辅助人员。

安排必须符合2026-2027学年计划,确保管理、教学、检查、评估及其他教育活动不中断。

对于各学校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指导意见明确:在解决教师短缺、过剩问题并将现有人员安排到新学校的领导、管理岗位后,地方有责任按照规定对相关对象进行编制精简。

具体而言,合并后多余的校长、园长、副校长、副园长如果有辞职意愿,将按照政府第154/2025号法令的规定落实编制精简政策。

对于在新学校被任命到领导职位津贴低于现行标准或不再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人员,将保留现有津贴水平。

对于已在教育机构中尽最大可能安排后仍多余的教育辅助人员,地方有责任按照规定对象考虑并落实编制精简政策。

对这些精简对象的待遇处理也适用第154号法令,除一些特殊情况外。

具体来说,尚未实行编制精简的是正在怀孕、休产假、抚养36个月以下子女的人员,除非个人自愿精简编制。

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或因有违规迹象而受到检查、监察的人员。

关于离职时间,内务部明确指出,根据政府第37/2026号决议,内务部建议各地确定上述对象按照本指导意见立即离职。

最晚离职时间为9月30日,最晚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编制精简待遇支付。

对于属于支持培训、培养以满足新工作岗位需求的教育辅助人员群体。

如果在培训期间或之后,人员显示不符合规定要求,地方将确定离职时间,依法办理辞退、退休或编制精简手续。

数字学籍、学生数据必须连续移交。

内务部还就教育机构合并时档案、存储材料的整理、管理和移交进行指导。

据此,各教育机构(合并前)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档案、材料必须统计并按原状移交给新教育机构或直接上级机关、组织。

哪个教育机构的材料必须按该教育机构的档案全宗进行管理,确保集中原则,不分散档案全宗。

对于尚未处理完毕的工作,原教育机构必须将档案、材料完整移交给新教育机构或直接上级机关、组织以继续管理。

内务部提醒各教育机构和个人不得非法占有、销毁材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材料,必须在交接、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确保材料安全。

对于数字学籍、学生档案、招生数据、教育质量评估数据、教育行业数据库及各专业信息系统,交接必须确保完整、准确、连续、同步,不中断开发利用。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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