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上午,岘港市历史档案中心一楼的小房间里坐满了人。国家第三档案中心的干部们远道而来,拆除封条,将60多年前赴南干部的遗物交到亲属手中。
“60多年来,我们一直牵挂着,想方设法把这些赴南干部的遗物归还给他们的家人。”国家第三档案中心主任陈越华说。
“这确实是我父亲的笔迹。”
作为从国家第三档案中心办理领取遗物手续的4个家庭之一,阮氏芳草(岘港市)与丈夫和儿子早早出现在交接仪式上。
芳草是赴南干部阮友判的独生女。
根据档案信息,1954年潘先生北上,后南下工作。在返回南方前,他将证件、财产、金银等交给统一委员会代为保管。
芳草表示,和平日后,父母回到岘港生活,二老只有她一个女儿。
在父母去世前,芳草完全不知道父亲在赴南阶段曾将黄金和档案寄存在北方。
“我父亲是个很简单的人,几乎不在意自己的财产、金银和利益。在世时,每当我们遇到困难,他和母亲都会对我说‘能活着就是幸运了’,他的战友甚至牺牲了都不知道埋骨何处。所以我从没想过父亲会在国家第三档案中心存有黄金。”芳草说。

最近,《年轻人报》刊登了为赴南干部阮友判的财产寻找亲属的消息,事情才突然有了进展。芳草联系了档案部门,得知父亲有一枚金戒指和一套档案,60多年来保存完好。
8月16日,在交接仪式前一天,芳草在自己家中接受《年轻人报》记者采访时,甚至仍不敢相信国家第三档案中心传来的消息。原因是家里的一些文件细节与国家机构提供的信息不吻合。
“我担心得胸口发闷。父亲去世几十年来,我一直思念他。由于档案中一些细节不符,我担心万一不是父亲的,而是别人的,我们认领了就太对不起人了。”她说。

8月17日上午,亲眼目睹父亲赴南档案开封的时刻,芳草一只手按着胸口,另一只手努力保持神色平静。
看到档案影印件上父亲手写的字迹和一枚金戒指时,芳草对着《年轻人报》记者和几位工作人员几乎欢呼起来:“这确实是我父亲的笔迹,妹妹,我永远忘不了父亲的笔迹。”
仿佛看到父亲的身影完整重现。
与岘港另外4个获还赴南档案的家庭一样,阮氏花梅(70岁,现居胡志明市)和丈夫手捧父亲(烈士)被珍藏了60多年的档案时,难掩激动。
花梅是烈士、赴南干部阮文金(原广南省维川县维中乡人,1968年牺牲)的独生女。
金先生1949年入党,从小积极参与家乡的革命活动。八月革命前,他是一名国语(越南语)传播教师。在抗法战争期间,他参加了各类单位和团体。
1961年,根据上级调令,金先生赴南工作。

8月17日上午,花梅与丈夫胡玉隐一同出席。两人表示,几天前接到已故父亲遗物认领通知后,夫妻俩立即订了机票飞往岘港。
花梅说,父亲牺牲时她还小,信息主要靠家族里的长辈讲述。
“1990年以前,维川县(旧)曾通知我关于父亲的赴南档案,但当时交通十分困难,家里只好委托国家保管。”花梅讲述道。

今年7月底,她无意中读到《年轻人报》上提到父亲的赴南档案,便联系并办理手续将材料寄往国家第三档案中心。仅3天后,该中心就发来了确认回复。
“这些遗物在档案机构存放了65年,也差不多是我父亲牺牲的岁月。如今,国家第三档案中心亲手将这些遗物交还给我。”
“此刻,我因思念父亲而心痛,也因国家如此郑重、负责地珍藏这些遗物而感动。”花梅激动地说,双手颤抖着捧着父亲的档案,里面包含62页纸和一枚金戒指——那是父亲赴南时留下的。
档案机构和亲属感谢《年轻人报》
除了芳草和花梅的家庭外,另有两位岘港赴南干部的亲属也从岘港市历史档案中心领回了遗物。
在发言时,各家庭代表和国家第三档案中心主任陈越华都对政府机构特别是《年轻人报》的广泛传播,尽心尽力联系并帮助亲属找到信息表达了感谢。
“我们努力寻找了很久,但未能联系到家属。当《年轻人报》报道了这个故事并得到各机构帮助后,亲属方面联系了我们,大部分都与遗物信息吻合。”
“由于这些遗物意义神圣,我们决定前往岘港举行交接仪式。”花梅说。
(编译:李程;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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