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修改《刑法》以保护“敢想敢干”的干部

将修改《刑法》以保护“敢想敢干”的干部

据公安部长梁三光称,保护“敢想敢干”干部以维护公共利益的政策将研究纳入修改后的《刑法》。

8月17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对关于处理涉及国有经济、私营经济、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违法行为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提出意见。该草案预计将于8月24日在特别会议上提请国会审议通过。

公安部长梁三光表示,大多数意见赞同颁布该决议的必要性。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后,起草机构将继续按既严明纪律规矩、又为发展创造条件的方向审查草案。

决议草案中的各项政策将研究纳入修改后的《刑法》项目档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项目档案中补充了相应规定,其中包括暂停起诉和免除刑事责任的程序、手续。

据公安部长称,草案设计严密,以防止利用政策、使违规行为合法化或影响国家管理效率。

越南将修改《刑法》以保护“敢想敢干”的干部

部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建议对损害程度进行分类,确定需要报告并征求有权机关意见的阈值。梁三光部长表示,该决议以损害后果的克服结果作为适用刑事政策的依据。他说:“如果全部克服后果,则视各诉讼阶段考虑不追究刑事责任或免除刑事责任。”

对于特别严重的案件和案件,部长表示,现行规定已有机制将其纳入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的跟踪和指导范围。

据政府称,决议草案旨在为保护敢想敢干、不腐败、不浪费、不消极的干部创造法律基础。处理将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优先采取经济、民事、行政措施,将刑事处理视为最后手段。利用机制进行腐败、浪费或消极行为的人仍将受到严肃处理。

审查机构代表、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副主任段氏青梅赞同草案中的各大政策组。这是消除顾虑、回避心态、疏通资源、鼓励创新的必要方向,但不得为违规行为合法化留下空白。

经济与财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刑事政策需要转变方式。关于禁止行为、犯罪构成要素和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也需要继续审查。

审查机构建议将经实践检验的政策制度化,纳入修改后的《刑法》及相关法律,逐步形成稳定、长期、适合发展要求的机制。

山河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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