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9日,芹苴市人民委员会表示,该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刚刚发布通知,出租由其管理、开发的多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这些是国家机关系统在调整、重组后闲置的多余场所。值得注意的是,名单中有多座曾用作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办公楼。
在原芹苴市辖区,名录中包括泰来县人民检察院和永盛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
与此同时,在原后江省辖区,有一系列场所,如:渭水县人民检察院、渭水县人民法院、我拜市人民检察院、隆美市社人民检察院、隆美市社人民法院、渭清市人民法院以及周城A县人民法院。
除司法机关办公楼外,名单中还有多座曾用作国库、民事执行机构、统计机构、社会保险、银行以及地方专业机构的场所。
有租房需求的组织和个人须提交由芹苴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发放的租房登记表;预付款按整个租赁期租金总额的5%确定。
(编译:Jon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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