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政治局第212号规定明确指出,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组织和党员凡违反党的主张、规定和国家法律的,都必须及时、公正、准确地予以纪律处分。
执行纪律必须遵循党的规定,做到原则正确、程序完善、手续合法、权限明确;要主动、及时、公开、民主、客观、公正、审慎、严谨、准确和严明。
审议纪律处分必须依据具体动机、性质和情况。
政治局强调,审议纪律处分时,要依据违规内容、动机、性质、程度、后果、原因、具体情况,以及从重或从轻情节,自我批评和接受批评的态度,以及纠正错误、克服缺点、补救后果的结果。
一项违规行为只给予一次纪律处分,采取一种纪律处分形式。如果同一时间审议并发现两项以上违规行为,须分别审议、认定每项违规行为,并以最高的一种纪律处分形式统一下达决定。
不得将各项违规行为拆分,分别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形式,也不得对同一违规行为多次处分。
根据政治局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党组织,或受纪律处分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已移交、分立、合并、改组或终止活动的,其处分决定应在接收该党组织交接、分立、合并、改组或该党组织直接上级党组织中宣布。
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必须明确党组织的责任,同时审查相关个人的责任,以对违规党员予以纪律处分,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受到纪律处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必须对该党组织的违规内容和纪律处分形式承担责任,并记入党员档案;未被个人处分的党员,仍可由有权党组织按规定考虑和推行干部工作。
不赞成或与党组织违规行为没有直接关联的党员,也必须在党员档案中如实记录。
对违规党组织的处分时效为5年(60个月),适用于需予以警告处分的违规;10年(120个月),适用于需予以严重警告处分的违规。
对必须予以解散处分的违规、涉及党内政治安全的违规、危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国防、安全、外交违规,不适用处分时效。
对于党员,处分时效为5年(60个月),适用于需予以警告处分的违规;10年(120个月),适用于需予以严重警告或撤职处分的违规。
政治局要求,对必须予以开除党籍处分的违规、涉及党内政治安全的违规、危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国防、安全、外交违规,以及使用非法学历、证书、证明等行为,不适用处分时效。
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处分形式
对党组织,纪律处分形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解散。
对正式党员,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职(如有职务)、开除党籍。
对预备党员,包括:警告、严重警告。
第212号规定具体明确了党组织违规及处分形式,以及党员违规及处分形式。
涉及领域包括:组织、干部和党员工作;选举;党、国家预算、财政、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检查、监督、监察、审计;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国防、安全、外交;投资和基本建设;经济、财政、银行;资源、土地、住房;教育、医疗、文化与社会;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等。
值得注意的是,政治局第212号规定对在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领域违规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
对党组织,一些违规行为如:不指示、督促、检查处理,或未及时处理所属管理范围内违反党和国家关于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主张、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
颁布与党的主张、国家法律规定相悖的决议、指示、规定和文件;放松领导、指导或缺乏领导、指导责任,致使管理范围内的组织、个人违规或不执行有权机关指示精神等。
对党员,规定列举了违规行为,如:阻碍、刁难合法的科学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活动;违反规定研究、开发、提供、开展、处理、使用人工智能系统。
利用人工智能或新技术伪造他人的视频、图像、声音、签名,非法创建、发布、传播信息等。
第212号规定将取代政治局第十三届关于党组织和党员违规纪律的第69/2022号规定,以及政治局关于修订补充第69号规定若干条款的第264/2025号规定。
(编译:张悦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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