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疗设备和用品的招标与采购流程在法律体系中已有明确规定。
因此,越美医疗投资股份公司专门提供医疗设备、药品等,因涉嫌走私和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于7月25日被公安部腐败、经济、走私犯罪调查警察局(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起诉,引起舆论关注。
该公司中标向多家医院供应价值数十亿越南盾的医疗设备,引发了公众对相关方责任以及多年来使该公司得以中标的漏洞的质疑。
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黄维及其同事律师事务所主任阮文维律师表示,根据他的经验与研究,在公共招标的风险管理理论中,有三个环节被认为是“敏感点”,需要更严格地控制,因为其专业性质使独立监督面临困难。
第一是制定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环节,因为该环节由医院的专业部门执行,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
第二是基于参考报价确定标包价格的环节,因为该环节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输入报价来源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三是审批流通编号和进口许可证的环节,因为这是带有专业审批因素的行政程序,决策权集中在少数具有权限的干部手中。
“客观地看,这些都是需要狭窄专业知识且容易受主观因素影响的环节。
这也是2023年《招标法》特别强调第6条‘确保竞争’原则的原因,旨在建立预防风险的法律屏障。
当然,在实践中,确定某个具体案件中是否存在‘干预’,始终需要依据物质证据和执法机构的正式结论。
然而,从系统治理的角度来看,正确识别这些‘堵点’正是我们继续封堵政策漏洞、避免发生遗憾后果的关键”,维律师表示。
他认为,从风险管理角度看,弱点在于利益冲突规定仍偏向于“自我报告”,而非真正独立的交叉审查和事后监督机制。
实践表明,我们不能仅仅依靠自觉。从“等待报告”机制转向主动交叉监督,正是法律需要继续完善以封堵漏洞的重要政策空间。
(编译:Eric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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