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这棵松树在家庭购买土地之前就存在,大叻的一名男子明知必须等待职能部门颁发许可证,仍将其砍伐,因此被罚款3500万越南盾。
黄某(27岁,化名),住在春香坊-大叻,表示他母亲于2017年购买了这块面积超过450平方米的土地。当时园区内已有三棵三叶松。
家庭购买土地后,一棵松树死亡。黄某向政府办理了手续,并获准砍伐。
9月初,在连日大风后,另一棵高约5米、树干直径35厘米的松树向隔壁房屋倾斜。担心树木倒塌造成危险,邻居建议黄某向政府报告以处理。
据黄某称,家人随后报告了坊,干部下去记录了树木现状。然而,在等待手续完成期间,他决定砍伐,因为担心树木可能倒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砍树过程被黄某录制成两段短视频。他用工具在树根周围凿刻,指导如何操作使松树枯死,然后用电锯砍倒树木,取木材制作桌椅。这些视频被上传到TikTok,以增加互动,服务于他的生意。

发现视频后,9月7日,春香坊-大叻职能部门邀请黄某工作。两天后,政府制作了行政违法笔录。
“我住在大叻,知道砍伐松树必须申请许可,但没有等到政府作出决定”,黄某说。
9月13日,春香坊-大叻人民委员会对黄某未经许可擅自砍伐绿树的行为处以3500万越南盾罚款。根据政府第339/2026号法令第50条第3款a项,该行为可处以3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罚款。
春香坊-大叻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玉厚表示,这棵松树位于居民住宅区内,不属于林地。然而,据地方政府称,砍伐仍须遵守绿树管理规定。
当有砍树需求时,居民需要向政府报告,以便协调相关单位在考虑颁发许可证前检查树木来源、现状和管理范围。“此案中,房主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砍树”,厚先生说。
并非园中所有树木都必须申请许可
据林同省建设厅代理厅长高山勇表示,需要区分居民自种、属于合法所有权的树木与景观绿树、需要保护的树木或属于林业管理范围的树木。
居民在自己土地上种植的果树、工业树或生产用树,如芒果、菠萝蜜、番石榴、椰子、槟榔、咖啡、橡胶,原则上是种植者的财产。据勇先生称,如果树木不属于保护对象或其他专业规定调整范围,土地所有者有权决定砍伐。
然而,位于私人土地范围内的树木并不当然属于土地所有者所有。一位了解当地管理工作的干部表示,大叻的许多天然松树在土地使用权分配给家庭之前就已存在,仍属于国家管理范围。
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并不意味着现有景观绿树的所有权也转移给土地所有者。因此,职能部门在决定砍伐前需要检查树木的来源和管理范围。
对于位于有林源土地或属于林业管理范围的树木,如果树木不属于自己所有,居民也不得擅自砍伐。
在林同省,绿树管理在省人民委员会第19/2026号决定中具体化,自2026年5月4日起生效。建设厅颁发属于保护目录的树木的砍伐、迁移许可证;乡级人民委员会对辖区内其余需要申请许可的绿树颁发许可证。
三叶松、二叶松和马尾松被列入随决定颁布的地方公共绿树目录。然而,一个物种被列入目录并不意味着私人土地上所有同种树木都是公共财产;职能部门必须确定每棵树的来源和管理范围。
根据一般规定,已死亡、倒伏或在天灾紧急情况下有倒伏危险的树木可免许可证。处理必须制作笔录,有管理单位、居民社区代表见证,并报告绿树管理机构。黄某在砍伐前没有确定树木属于免许可证紧急情况的笔录。
勇先生建议,对于已存在或来源、所有权和管理范围不明的树木,居民应联系乡、坊专业机构以获得指导。树木位于私人土地内不是土地所有者自行决定砍伐的唯一依据。
长河
(编译:Eric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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