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5日,河内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法庭开庭审理阮氏金进女士及9名提出上诉的被告,此案涉及宁平省白梅医院和越德友谊医院第二分院两个项目。
今天上午,8名被告出庭,而金进女士和阮尹秀先生(卫生部医疗工程设备司前副司长)未到庭。
在程序阶段,法庭书记员通报阮氏金进女士已提交缺席审判申请。
审判长随后公布申请内容。据金进女士陈述,她正在胡志明市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健康状况无法出行,因此请求法庭缺席审判。医院院长也确认了这位前部长的健康状况。
一名被告因正在治疗请求延期开庭
同样在程序阶段,被告阮尹秀提交申请,请求延期开庭,理由是他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据公布的信息,尹秀先生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和血液代谢紊乱。
被告的律师表示,尹秀先生希望出庭,但因健康状况无法到庭。律师也请求审判委员会延期开庭。
针对这一请求,审判长认为申请中提到的疾病尚不构成被告无法出庭的依据。

在进一步询问被告阮尹秀的健康状况时,审判长表示,在延期开庭申请中,被告称自己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和血脂代谢紊乱。
审判长认为,这些疾病尚不能表明被告无法出庭。因此,在听取律师陈述后,审判委员会继续征求检察院代表的意见。
检察院代表认为,缺席人员已经合法传唤,缺席不属于不可抗力或客观障碍情形,且不影响审判。因此,检察院建议继续开庭。
在审查被告的申请、律师和检察院的意见后,审判委员会进行合议并决定继续开庭。审判过程中如有必要,将传唤各被告。
上诉审预计持续到9月26日。
金进女士上诉请求缓刑,并减少超过1080亿越南盾赔偿金
此前,在5月的一审庭上,阮氏金进女士因违反国家财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和浪费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被判赔偿超过1080亿越南盾。
一审判决后,这位前部长提出上诉,请求上诉审法院考虑减轻情节,以减轻刑罚并允许她获得缓刑。
金进女士同时请求法院重新审查民事责任,减少根据一审判决需赔偿的超过1080亿越南盾。

根据判决,违规行为发生在白梅医院和越德友谊医院第二分院建设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
案卷认定,在两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金进女士与卫生部、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及相关单位的一些个人在选择外国咨询、指定招标和批准承包商选择计划方面存在违规。
这些违规导致两个项目停滞、拖延,未能实现既定目标,造成国家财产流失和浪费超过8030亿越南盾。
在一审庭上,金进女士承认作为负责人在管理、运营、检查和监督工作中的责任,并认为自己未能做好指导、检查工作,以及时发现违规。
一审判决认定金进女士没有直接造成损失,但她的批准决定是下属采取后续步骤并导致违规的前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金进女士被认定共收受下属给予的75亿越南盾。这位前部长供称,给钱的人没有告知这笔钱的来源。
在一审阶段,金进女士及其家属共缴纳245亿越南盾,其中75亿越南盾被认定为获利款项,另170亿越南盾用于克服案件后果。
检察院在公诉时指出,她是各被告中缴纳最多补救款项的人。
金进女士自2025年7月16日起被临时拘留。到2026年2月13日,她的强制措施被改为保释。
另外9名被告也提出上诉
同样提出上诉的还有阮战胜和阮友俊,两人都是卫生部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前主任。
战胜先生被一审法院以违反国家财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和浪费罪以及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共30年有期徒刑。友俊先生因这两项罪名被数罪并罚判处共25年有期徒刑。
被告陈文生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陶春生3年6个月有期徒刑;阮金忠、阮尹秀、黎文居和黄春协均因违反国家财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和浪费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唯独红河星南有限责任公司前经理黎清添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编译:Jon;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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