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5日,河內最高人民法院上訴法庭開庭審理阮氏金進女士及9名提出上訴的被告,此案涉及寧平省白梅醫院和越德友誼醫院第二分院兩個項目。
今天上午,8名被告出庭,而金進女士和阮尹秀先生(衛生部醫療工程設備司前副司長)未到庭。
在程序階段,法庭書記員通報阮氏金進女士已提交缺席審判申請。
審判長隨後公佈申請內容。據金進女士陳述,她正在胡志明市一家醫院接受治療,健康狀況無法出行,因此請求法庭缺席審判。醫院院長也確認了這位前部長的健康狀況。
一名被告因正在治療請求延期開庭
同樣在程序階段,被告阮尹秀提交申請,請求延期開庭,理由是他正在醫院接受治療。據公佈的信息,尹秀先生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和血液代謝紊亂。
被告的律師表示,尹秀先生希望出庭,但因健康狀況無法到庭。律師也請求審判委員會延期開庭。
針對這一請求,審判長認為申請中提到的疾病尚不構成被告無法出庭的依據。

在進一步詢問被告阮尹秀的健康狀況時,審判長表示,在延期開庭申請中,被告稱自己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和血脂代謝紊亂。
審判長認為,這些疾病尚不能表明被告無法出庭。因此,在聽取律師陳述後,審判委員會繼續徵求檢察院代表的意見。
檢察院代表認為,缺席人員已經合法傳喚,缺席不屬於不可抗力或客觀障礙情形,且不影響審判。因此,檢察院建議繼續開庭。
在審查被告的申請、律師和檢察院的意見後,審判委員會進行合議並決定繼續開庭。審判過程中如有必要,將傳喚各被告。
上訴審預計持續到9月26日。
金進女士上訴請求緩刑,並減少超過1080億越南盾賠償金
此前,在5月的一審庭上,阮氏金進女士因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流失和浪費罪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並被判賠償超過1080億越南盾。
一審判決後,這位前部長提出上訴,請求上訴審法院考慮減輕情節,以減輕刑罰並允許她獲得緩刑。
金進女士同時請求法院重新審查民事責任,減少根據一審判決需賠償的超過1080億越南盾。

根據判決,違規行為發生在白梅醫院和越德友誼醫院第二分院建設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
案卷認定,在兩個項目實施過程中,金進女士與衛生部、重點醫療項目管理委員會及相關單位的一些個人在選擇外國諮詢、指定招標和批准承包商選擇計劃方面存在違規。
這些違規導致兩個項目停滯、拖延,未能實現既定目標,造成國家財產流失和浪費超過8030億越南盾。
在一審庭上,金進女士承認作為負責人在管理、運營、檢查和監督工作中的責任,並認為自己未能做好指導、檢查工作,以及時發現違規。
一審判決認定金進女士沒有直接造成損失,但她的批准決定是下屬採取後續步驟並導致違規的前提。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金進女士被認定共收受下屬給予的75億越南盾。這位前部長供稱,給錢的人沒有告知這筆錢的來源。
在一審階段,金進女士及其家屬共繳納245億越南盾,其中75億越南盾被認定為獲利款項,另170億越南盾用於克服案件後果。
檢察院在公訴時指出,她是各被告中繳納最多補救款項的人。
金進女士自2025年7月16日起被臨時拘留。到2026年2月13日,她的強制措施被改為保釋。
另外9名被告也提出上訴
同樣提出上訴的還有阮戰勝和阮友俊,兩人都是衛生部重點醫療項目管理委員會前主任。
戰勝先生被一審法院以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流失和浪費罪以及受賄罪,數罪併罰判處共30年有期徒刑。友俊先生因這兩項罪名被數罪併罰判處共25年有期徒刑。
被告陳文生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陶春生3年6個月有期徒刑;阮金忠、阮尹秀、黎文居和黃春協均因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流失和浪費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唯獨紅河星南有限責任公司前經理黎清添因詐騙侵佔財產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