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发布的起诉书,阮玉水(即Shark Thủy),Egroup教育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因诈骗侵占财产和行贿两项罪名被起诉。
同一案件中,一陈商贸服务股份公司执行总监宋氏金莲被指控从阮玉水处收受近320亿盾,帮助Egroup通过电话卡买卖活动虚增营收。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虚假合同产生的营收占Egroup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财务报表所显示总营收的70%。
电话卡合同让Egroup获得数千亿盾营收
2016年,阮玉水试图将Egroup塑造成一家营收大、利润高的集团以吸引投资者,于是想到用虚假营收来美化财务报表。
根据起诉书,阮玉水指示Egroup财务总监阮孟富设法为集团虚增营收。
经了解,阮玉水和阮孟富得知位于胡志明市的一陈公司每年电话卡业务营收约2000亿盾,而Egroup每年只需增加数百亿盾营收。
随后,双方与一陈公司执行总监宋氏金莲会面商谈,商定通过虚假电话卡购销合同来虚增营收。
为获得这些营收,Egroup须支付相当于每年虚假营收2%的服务费。此外,阮玉水还须支付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双方还商定了另一项条款,以便Egroup账面上的经营活动显得有盈利。
据此,Egroup参与电话卡买卖可获得0.053%至0.354%的营收差额。但全部这部分利润随后都必须转回给金莲女士。

起诉书认定,2016年12月至2021年9月,Egroup与6家公司签署了12份电话卡购销合同,进货总额超过23470亿盾,销售金额近23280亿盾。
在这些交易中,Egroup仅充当中间人,参与下单、签约、转账付款,并按金莲女士的指定开具发票。
集团不直接收发电话卡,也无需投入经营资金。
为使合同不仅停留在纸面、还产生银行交易流水,金莲女士指定购货单位先向Egroup汇款。收到款项后,Egroup再转账给售货单位。
通过这种方式,买卖交易通过合同、发票和转账流水得以体现,尽管Egroup的实际经营活动并非如账面记录所示。
结果,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Egroup确认来自电话卡买卖活动的营收近23280亿盾,占各年财务报表总营收的70%。
这些数字也正是Egroup塑造大型教育集团形象、以吸引投资者资金期间所产生的。
女总监通过虚假交易从Shark Thủy处收受近320亿盾
作为帮助Egroup虚增营收的回报,宋氏金莲按约定获得相当于总营收2%的费用。
按近23280亿盾的营收计算,阮玉水须向金莲女士支付的款项高达465亿盾以上。
然而,据起诉书,从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阮玉水仅支付了近320亿盾。
这笔钱并非作为两家企业间通常的服务费支付,而是直接以现金交付,或转入金莲女士指定的个人账户。
仅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金莲女士就收受了204亿盾。这是诉讼机关认定的2015年《刑法》生效期间的款项。
侦查机关指控金莲女士利用其作为一陈公司执行总监的职务和权限,指使员工拟定并与Egroup签署12份虚假经济合同。
金莲女士供称,2016年她通过个人关系,同意帮助阮玉水每年虚增数百亿盾营收,以获取2%的费用。据其供述,这笔钱在会计账册之外收取。
起诉书称,各被告已供认相关行为,与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及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相符。
据起诉书,除美化财务报表外,阮玉水还指使虚增注册资本、宣传企业形象,以吸引投资者购买股份。
2015年至2023年,阮玉水被指控向1万多名投资者出售超过Egroup注册资本的股份,从而侵占近85000亿盾,且已无力偿还。
同被起诉的Egroup财务总监阮孟富被指控犯有诈骗侵占财产和行贿两项罪名。另有26名被告为Egame公司从事会计、经营管理工作人员,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起诉。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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