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7日上午在小组讨论中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讨论集中在禁止寄递物品的清单如何细化,以及科技配送平台、自由快递员运送证件文件时法律如何适用。
国会国防、安全与对外委员会副主任阮明德(Nguyễn Minh Đức)指出,草案目前只列出两类不得通过邮政网络寄递的物品:被禁止的货物,以及不符合收件国进出口规定的货物。他认为,若只作此规定而不授权政府具体指导,执行中会产生诸多困难,建议补充“有条件通过邮政服务寄递”的物品类别,并明确科技部部长在发布禁止及有条件寄递清单方面的权限。
阮明德还提出,科技配送平台和自由快递员不仅运送普通货物,也承接物品、出版物、文件和证件的运送,但部分企业并未登记邮政服务,却以订单或邮包形式运送文件,各方责任的法律依据并不清晰。他说,证件文件可能含个人数据、企业信息或商业秘密,若快递员擅自拆开、查看或调换,应如何追究法律责任,需要研究补入草案。
国会主席陈青敏(Trần Thanh Mẫn)评价草案已有突破,最大之处是从事前检查、发放许可转向基于数据的后置检查。但他提醒,后置检查只有在数据真实、监督机制足够强时才有效;若企业与管理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系统不完善,或风险等级标准过于笼统,后置检查容易流于形式,或给企业带来突发负担。他建议补充更明确的量化标准,厘清邮政多层级链条中各主体的责任,并对寄递货物实行身份标识和追溯、按风险分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