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寿省警方10月16日通报,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已对两名嫌疑人作出起诉决定,罪名是违反食品安全规定。被起诉的是43岁的周文团(Chu Văn Đoàn)和50岁的裴氏贤(Bùi Thị Hiền),两人同住永兴乡。警方称,此案源于群众举报,永兴乡公安此前对周文团经营的肉干、腊肠加工户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加工点无法出示食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按规定须提交的产品自我申报档案,以及部分货物的来源证明;不少产品没有规定的标签标识。警方调查认定,2026年7月,周文团从裴氏贤处收购约750公斤颜色异常、散发臭味的猪肉,用于加工猪肉干和腊肠。原料肉样本检测结果对非洲猪瘟病毒呈阳性。
此外,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的一批疑似食品添加剂的粉末中,检出若干不在允许使用目录内的色素物质。检查时,职能部门暂扣了225公斤猪肉干、165公斤原料肉,以及水牛肉干、鸡肉干、腊肠等产品和相关物品、材料。富寿省公安厅表示,案件仍在继续调查,将依法处理。
富寿省公安厅同时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定,不得收购、使用患病、腐败或来源不明的动物肉进行加工和销售,食品添加剂也须限于规定允许的种类。同一通报还提到另一起事件:立石乡公安正完善材料,处理33岁、住合利乡的N.T.T.,指其将15头死猪丢弃在路边。
据警方通报,10月13日约9时30分,立石乡公安接到群众报告,称在三同村一段混凝土路旁发现15头散发臭味的死猪。警方到场核实后确认,这些死猪属于N.T.T.家。警方称,因猪患病死亡,T.于当天约2时用摩托车牵引拖车运猪寻找销毁地点,行至三同村路段时见该处远离居民区、少有人经过,便将死猪卸在路边后回家,未按规定采取卫生填埋、销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