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富壽省警方10月16日通報,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兩名嫌疑人作出起訴決定,罪名是違反食品安全規定。被起訴的是43歲的周文團(Chu Văn Đoàn)和50歲的裴氏賢(Bùi Thị Hiền),兩人同住永興鄉。警方稱,此案源於群眾舉報,永興鄉公安此前對周文團經營的肉乾、臘腸加工戶進行了檢查。

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加工點無法出示食品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按規定須提交的產品自我申報檔案,以及部分貨物的來源證明;不少產品沒有規定的標籤標識。警方調查認定,2026年7月,周文團從裴氏賢處收購約750公斤顏色異常、散發臭味的豬肉,用於加工豬肉乾和臘腸。原料肉樣本檢測結果對非洲豬瘟病毒呈陽性。

此外,執法人員在現場查獲的一批疑似食品添加劑的粉末中,檢出若干不在允許使用目錄內的色素物質。檢查時,職能部門暫扣了225公斤豬肉乾、165公斤原料肉,以及水牛肉乾、雞肉乾、臘腸等產品和相關物品、材料。富壽省公安廳表示,案件仍在繼續調查,將依法處理。

富壽省公安廳同時提醒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執行食品安全規定,不得收購、使用患病、腐敗或來源不明的動物肉進行加工和銷售,食品添加劑也須限於規定允許的種類。同一通報還提到另一起事件:立石鄉公安正完善材料,處理33歲、住合利鄉的N.T.T.,指其將15頭死豬丟棄在路邊。

據警方通報,10月13日約9時30分,立石鄉公安接到群眾報告,稱在三同村一段混凝土路旁發現15頭散發臭味的死豬。警方到場核實後確認,這些死豬屬於N.T.T.家。警方稱,因豬患病死亡,T.於當天約2時用摩托車牽引拖車運豬尋找銷燬地點,行至三同村路段時見該處遠離居民區、少有人經過,便將死豬卸在路邊後回家,未按規定採取衛生填埋、銷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