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7日下午在小组讨论中审议《中小企业发展法》草案。国会主席陈青敏在发言中表示,大多数中小企业仍难以获得资金,此前估算的资金缺口约217亿美元,融资问题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陈青敏分析融资难的原因时指出,银行过度依赖房地产等抵押品,而新设微型企业往往缺乏这类资产;不少企业财务报表不规范,个人财务与企业财务未分开,银行难以评估真实还款能力;即便获得贷款,部分企业也缺乏清晰的经营方案和现金流管理能力。他提出,新法应推动从抵押品贷款转向基于现金流、交易数据、产出合同和供应链位置的贷款方式,并试行无抵押或低抵押贷款沙盒机制,同时改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提升企业财务透明度、发展投资基金和债券等银行外融资渠道。

奠边省代表卢氏恋关注草案第17条对山区、边境、海岛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优先政策。她认为草案补充女性、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士所有企业及边境山区企业的支持政策具有实际意义,但需明确优先对象的认定标准,例如按总部地址、生产经营地点还是项目投资地认定;总部设在便利地区但在少数民族山区组织生产并使用当地劳动力的企业能否享受政策,也需明确。她还建议补充使用大量少数民族劳动力的中小企业为优先支持对象,并授权政府规定少数民族劳动力比例等量化标准,避免政策被滥用。

兴安省代表阮友义则强调,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应科学设计、目标具体,不宜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以免形成依赖心理。他主张重点解决融资渠道、信用担保机制和扶持基金等最紧迫问题,简化会计、税务和经营场所规定,确保政策贴近实际、易于执行。

此次小组讨论还涉及《证券法》部分条款修订草案以及《会计法》《独立审计法》部分条款修订草案。中小企业法草案的核心变化在于从普惠式支持转向有重点、与企业成长阶段相结合的支持方式,但目前仍处于国会征求意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