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已要求各公路管理區、部分地方建設廳、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VEC)以及BOT項目投資方和企業,緊急排查並安裝機動車安全車距標誌系統。相關單位須在2026年10月31日前彙總落實情況,向公路局報告。

此次涉及的路段包括海防—芒街、中良—美順、河內—海防、法雲—梂曳、演州—拜沃、胡志明市—中良以及美順—芹苴段。公路局要求在上述位置設置7.8號車距標線,並配合0米、50米、100米、150米和200米車距標誌牌。

公路局表示,標誌設置須依據實際通行條件,避免機械執行。對於經常擁堵、縱坡較大、位於彎道或視距不足的位置,各方應協商暫不安裝標線和車距標誌牌。管理運營單位還須排查現有標誌系統,對標線磨損、模糊或標誌缺失的位置及時修復補充,尤其是150米和200米節點。

經費方面,使用中央預算的高速公路如產生合同外及日常養護範圍外的費用,由公路管理區按突發項目機制處理;由公路局管理的公私合作(PPP)高速公路,公路局授權公路管理區與投資方、項目企業協商追加經費,該費用可計入項目財務方案。

此前在10月15日下午建設部第三季度例行記者會上,建設部運輸與交通安全司司長黎金成表示,根據政府常務副總理範嘉足在審查道路機動車安全距離規定會議上的指示,建設部已要求專業機構在高速公路上採取交通組織和道路標誌措施,幫助駕駛員直觀遵守法律規定。

黎金成稱,建設部將評估車速和車距,必要時修改第38號通知;同時宣傳引導駕駛員在人多、天氣惡劣時避免突然減速,完善駕駛培訓中保持車距的內容,並在部分高速公路試點。公安部門交警局已提供相關路段和區域名單。他表示,公路局正安排公路管理區、地方建設廳和職能部門設置車距標誌,並在實施前向有關單位及民眾指引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