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资产拍卖法》修订草案,草案拟提高住宅用地拍卖的预缴保证金比例,并对中标后放弃保证金、即“弃拍”的个人设定最长五年的参与限制。10月19日的小组讨论中,多位国会代表和国会领导人围绕串通压价、抬价以及“弃拍”等问题提出意见,司法部长则说明相关数据库和全国在线拍卖系统的建设进展。
根据草案,个人参与住宅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预缴保证金比例拟从现行水平提高至起拍价的20%至50%。草案同时补充规定,对中标后“弃拍”的个人,可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参与住宅用地使用权拍卖,最长五年。国会民族委员会主席林文敏在10月19日的小组讨论中表示支持上述严格措施,并提到拍卖中的串通、压价、抬价行为不仅冲击市场,也浪费组织拍卖的资源,令善后处理困难。
林文敏同时提醒,禁拍措施要避免出现“在这里被禁、换个地方照旧参加”的情况。他以交通违法处理的经验为例,认为必须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确保禁拍范围在全国统一执行。司法部长黄清松回应称,相关数据库正逐步完善,将重点建设全国共用的在线拍卖系统,并继续完善国家资产拍卖门户,汇集拍卖相关的全部数据和信息。他表示,数据库建成后,因串通、压价、抬价等行为被禁拍的机构或个人信息将联通至目前运营的近500家资产拍卖机构,查询时可直接看到是否被禁、禁拍期限和违规历史。
国会主席陈青敏在讨论中强调,要防范串通、压价、“红蓝军”以及弃拍等行为,认为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反腐败、反消极和保护公共财产。他建议20%至50%的保证金比例对有操纵风险的资产选择性适用,并补充禁止泄露参拍人名单和资料、干预拍卖机构及拍卖师选择等行为。陈青敏还提出,对中标后弃拍或存在串通行为者,应明确规定6个月至5年的禁拍期限,违规名单须在国家资产拍卖门户公开,同时推进在线拍卖和实质性、安全的数字化转型,优先对各类资产采用线上形式,并补充禁止干预系统、技术欺诈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