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0日下午举行分组讨论,审议《电力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草案。政府总理黎明兴在讨论中发言,要求修订工作既保障国家与民众利益,也让投资者获得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黎明兴表示,越南以两位数经济增长为目标,主要动力来自科学技术与数字化转型,这将带来很大的用电需求。他举例说,越南需要建设多个数据中心,包括国家数据中心、备用中心以及各部委和地方的数据中心;吸引外资进入高科技领域同样要求保障电力供应。他提到,政治局关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第70号决议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在电源结构方面,黎明兴分析说,水电开发空间已接近上限,火电受越南2050年净零排放承诺限制只能有限发展,因此今后需重点发展国内燃气发电、进口液化天然气(LNG)发电、风电、太阳能和海上风电等电源。但他提醒,各类电源的投资和发电成本差异明显,例如LNG发电若不加平衡可能推高电价,这一问题需在修法中研究调整。
黎明兴还说,电力项目通常建设周期长、投资大,企业需筹措大量资金,包括从外国银行借款,因此需要可预期、有竞争保障且资金安全的投资环境。他同时表示,国家也要保障自身和民众以合理价格用电的权利,要在投资者利益与国家、民众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在程序方面,黎明兴强调要简化行政手续以吸引能源项目投资。他说,与外国投资者交流了解到,一个海上风电项目完成手续可能耗时长达10年,若推进行政改革,这一时间可缩短约一半至5年。他认为,此次修法连同此前《石油法》的调整,将有助于形成制度上的同步,疏通障碍并动员能源投资资源。
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提出,不应把投资经营的全部风险转移给国家、购电方或用电者。根据草案,新的分时段电价规定目前仅适用于工业和大型商业客户,尚未适用于家庭生活用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