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4日下午分组讨论《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总理黎明兴在讨论中表示,主管部门已决定由卫生部担任食品安全国家管理机关,地方由卫生厅负责,乡级则由文化社会部门补充食品安全专职人员。草案提出风险管理、链条管理、数字化转型和设立统一管理牵头机构等新机制。

草案推动管理思路从“事前检查”转向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事后检查”。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专职委员阮氏梅诗表示,为保障法律自2027年7月1日生效后的执行条件,政府应仔细核查国家食品安全数据信息系统的实际运行能力,确保系统集中统一、与各级人民委员会连通,并与海关和企业数据库自动对接。她还建议为地方检测机构制定能力提升路线图,以满足国际标准。

代表范秋青以573个假奶粉标签案为例指出,Rance Pharma和Hacofood Group公司公开生产销售假奶粉约4年,公安部调查机构2025年4月的信息显示,多款产品多项指标仅达到公布标准的70%以下,营收近5000亿越南盾,产品流向糖尿病患者、肾病患者、早产儿和孕妇等易受伤害群体。她认为这不仅是单个企业的违规,更警示管理体系的发现、追溯和处理能力,建议按风险组别规定定期抽样计划,并在出现警告或违规迹象时组织突击事后检查。

范秋青还提到2025年“Kera果蔬糖”事件,涉及名人通过直播夸大功效后被职能部门处理。她表示,该事件显示食品广告内容管控以及广告者和电商平台责任认定存在空白,对病人、老人和儿童等敏感群体尤其值得关注。她建议修法时检查档案有效性、留存卖方信息和广告内容痕迹、在有依据时及时隐藏或删除内容,并保全数据用于处理违规,同时具体规定广告者、有影响力者和平台的责任。

黎明兴同意代表关于事后检查机制的意见,强调有必要明确规定企业公布标准后的检查、抽样和质检频次。他表示,保障食品安全不仅是卫生部和卫生厅等国家机关的责任,也需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发现和打击违规行为,并建立及时接收处理民众反映的机制,在紧急情况下暂停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