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卫生部长陶红兰已向国会作说明,代表们进行了初步讨论。草案拟将食品安全的国家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卫生部,按从初级生产、采收、屠宰、加工、运输、流通到消费者手中的全链条进行管理。此前管理职责按商品类别分散划分,卫生部管6类、工贸部管8类、农业与环境部管19类。

草案规定,街头食品经营的组织和个人须通过发票、凭证、记录簿保存原料来源信息,以备必要时追溯;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街头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各级人民委员会须调查原因并追溯问题食品来源。

胡志明市代表范庆丰兰提出,食品安全备受关注但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关键在上市后抽检流于形式,人力和授权不足。她提到有企业提交保健食品申报材料后委托外部加工、质量不达标,导致假奶粉、假功能性食品泛滥,认为问题出在上市后抽检而非发证环节,应加强抽检、减少事前审查。海防市代表范秋青则以Rance Pharma和Hacofood Group生产的573个假奶粉品牌公开产销约四年为例,认为这不仅是单个企业违法,也是对监管体系发现、追溯和处置能力的警示,建议明确规定在有预警或违法迹象时组织突击抽检。

国会主席陈青敏表示,不宜在企业产品上市前设置过多手续,但转为上市后抽检后必须落到实处、不能放松,处罚须有足够威慑力,不能让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故意为牟利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主体须严肃处理,必要时清出市场。他同时指出,抽检须有足够人力、手段和处罚措施,要明确资源、投资方案和执行责任,尤其要厘清乡级执行条件,否则没有实验室、数据和人员就只是“纸面上的抽检”。他还建议在法律中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档案实行在线自动延期,无需重新提交材料,无实质变化时不再收取受理费。

同奈省代表郑春安赞同由卫生部作为食品安全国家管理的单一牵头机构,但认为“一个窗口仍有很多锁”,多部门共管一顿饭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卫生部牵头作用须明确体现;从“事前审查”转向“上市后抽检”须严格梳理以确保实效。陶红兰表示,草案旨在解决实践问题、弥补法律空白,并满足国际货物流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