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宁省北宁市警方已对一名男子作出起诉决定,指其非法饲养58只野生鸟用于向路人出售。该男子此前曾因同类行为被行政处罚,但未停止相关活动。

据先锋报报道,北宁市新安坊公安与职能部门在293号省道新安坊全胜居民区路段检查时,发现1975年出生、居住于清化省南岑山坊的L.B.H.正在饲养上述野生鸟。这些鸟属于濒危、珍贵、稀有森林动物IIB组名录。

核查记录显示,2025年12月31日,H.曾因违反规定饲养森林动物被新安坊公安处以行政处罚。处罚后,他仍继续饲养野生动物用于出售。

北宁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调查机关依据收集到的材料,决定对该案立案,并以“违反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罪对L.B.H.提起公诉。调查机关表示,正继续扩大案件调查,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