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自2026年11月1日起将各类汽油的特别消费税税率降至零,适用期至2027年3月31日。这一规定由副总理阮文胜代表政府签署的第45/2026/NQ-CP号决议作出,决议同时规定,此前经调整的国会第19/2026/QH16号决议相关税率条款自新规生效之日起失效。
据越南工商部11月1日公布,市场上常见消费汽油售价为:E5RON92汽油不高于每升24,223越盾,较现行最高售价下降1,804越盾;E10RON95汽油不高于每升24,159越盾,下降1,575越盾,比E5RON92低64越盾。
按现行《特别消费税税法》,普通汽油税率为10%,E5汽油为8%,E10汽油为7%。此前2026年3月底至6月底,汽油特别消费税也曾降至零以支持稳定市场。目前汽油、柴油的环境保护税仍按每升0越盾执行,相关商品属于不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范围,该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第45号决议规定,如因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源安全或稳定成品油市场需要调整(缩短或延长)施行期限,工商部须提出意见送财政部,再由财政部提交政府审议决定。
在10月31日上午国会经济社会讨论会上,副总理阮文胜表示政府将通胀控制在4.5%的目标,背景是外部冲突和地缘政治波动带来压力。除降低汽油税外,政府还要求越南电力集团(EVN)审查并最大限度节约成本,在2027年3月底前将零售电价下调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