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自2026年11月1日起將各類汽油的特別消費稅稅率降至零,適用期至2027年3月31日。這一規定由副總理阮文勝代表政府簽署的第45/2026/NQ-CP號決議作出,決議同時規定,此前經調整的國會第19/2026/QH16號決議相關稅率條款自新規生效之日起失效。
據越南工商部11月1日公佈,市場上常見消費汽油售價為:E5RON92汽油不高於每升24,223越盾,較現行最高售價下降1,804越盾;E10RON95汽油不高於每升24,159越盾,下降1,575越盾,比E5RON92低64越盾。
按現行《特別消費稅稅法》,普通汽油稅率為10%,E5汽油為8%,E10汽油為7%。此前2026年3月底至6月底,汽油特別消費稅也曾降至零以支持穩定市場。目前汽油、柴油的環境保護稅仍按每升0越盾執行,相關商品屬於不需申報繳納增值稅的範圍,該政策延續至2026年底。
第45號決議規定,如因經濟社會發展、保障能源安全或穩定成品油市場需要調整(縮短或延長)施行期限,工商部須提出意見送財政部,再由財政部提交政府審議決定。
在10月31日上午國會經濟社會討論會上,副總理阮文勝表示政府將通脹控制在4.5%的目標,背景是外部衝突和地緣政治波動帶來壓力。除降低汽油稅外,政府還要求越南電力集團(EVN)審查並最大限度節約成本,在2027年3月底前將零售電價下調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