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科学技术部发布第63/2026号通告,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多类已使用过的数字技术和电子产品。禁令按商品编码(HS编码)划定范围,涵盖信息技术、电信和电子领域的多个设备组别。

根据通告,被列入禁止进口范围的产品包括计算机、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功能部件(HS编码8470和8471组),以及智能手机、移动电话和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传输声音、图像、数据的设备(HS编码8517组)。麦克风、扬声器、耳机、扩音设备、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视摄像机、无线电收发设备、雷达、无线电导航和遥控设备、各类显示屏和投影设备等,凡属于通告附录所列HS编码的,同样在禁止之列。

禁令范围不限于保持原状的旧设备。科学技术部规定,属于上述目录产品的已使用部件、配件、组件和电子元器件也在禁止进口之列。经翻新、修理或更换零件以恢复功能、质量和外观至接近新品的商品,只要HS编码属于规定目录,仍被禁止进口。这意味着修理或更换零件不会改变商品的法律状态,使其可以按新产品进口。

半导体行业适用单独规定。用于直接服务半导体芯片生产、封装、测试投资项目,或用于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培训、研发活动的旧技术生产线、机械设备和工具,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且不属于禁止进口商品目录的情况下,可以获准进口。因此,并非所有旧电子设备从2027年起一律禁止进口,但企业、研究和培训机构不能仅以使用目的为由自动获得旧设备进口许可,仍须满足相关全部条件。

通告还规定了按HS编码确定禁止范围的规则:目录标注4位编码的,禁令适用于该组下全部8位编码;标注6位编码的,适用于对应的8位编码;标注8位编码的,仅该编码商品受限。通告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对于在生效前已获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商品,仍按批准文件载明的内容和期限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