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副部长阮德志11月4日在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11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各类汽油的特别消费税税率降至0%,同期居民平均零售电价下调2%。他称,仅汽油特别消费税一项,五个月内将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约7000亿越南盾。

阮德志介绍,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呈请政府颁布第45号决议,规定汽油特别消费税税率为0%,自2026年11月1日起生效,至2027年3月31日止。电价方面,自11月1日起平均零售电价下调2%,以降低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阮德志给出这两项商品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权重:生活用电属于第四类(住房、水电、燃料和建材),权重为4.81%;汽油属于第七类(交通),权重为4.53%。他称,据估算,上述调整将使2026年11月CPI较10月下降约0.5个百分点,使2026年全年平均CPI下降约0.08个百分点。

财政部同时说明了降价对成本的影响:汽油在客运成本中占比约40%,在公路运输中约占40%至50%,油价下调对物流和运输服务成本影响较大;电价下调则直接降低企业投入成本和居民生活开支。

通胀形势方面,阮德志称2026年10月CPI环比上涨0.2%,前10个月平均CPI同比上涨4.57%,核心通胀上涨约4.24%,已高于全年4.5%的目标。他表示,这对年底最后几个月的价格调控构成很大压力。

为控制通胀,财政部提出五项方向:跟踪和预测必需品价格走势;保障汽油、粮食食品、药品和医疗物资等供应并稳定价格,为年底和春节备货;同步协调宏观政策,继续运用税费政策降低投入成本;审慎调整由国家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重点关注汽油和电力;加强市场检查,查处囤积、操纵价格等行为,并要求企业在投入成本下降时相应下调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