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省人民法院11月4日上午开庭,对36名被告进行一审审理,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检方指控,该团伙在Facebook上组织“切石寻玉”直播,使用假玉石并制造虚假转账交易,诱使玩家付款,共从32167名受害人处骗取超过2639亿越南盾。庭审预计持续11月4日和5日两天,27名律师为被告辩护。
起诉书显示,参与该团伙的越南人主要居住在芒街边境地区,持通行证前往中国。他们通过阅读高薪招聘传单、在Facebook上看到信息,或经已先期前往的熟人介绍而加入。到达广西东兴市后,这些人被安排食宿,在不同楼宇内工作,并经常在同一房间的直播台之间或不同房间之间被调动,从事直播主持、用虚拟账号评论和客户服务等工作。
检方认定,被告黄文赏(1996年生,广宁省芒街2坊)与中国团伙勾结,介绍并招募三人从事雇佣工作;另一名被告潘氏云英(2004年生,芒街2坊)被认定招揽并直接带五人前往参与。起诉书所载供述称,被告清楚直播所用石头不含玉石、玩家如广告所称永远不会中奖,但仍为获取报酬和利润而继续工作。多数人约定固定月薪4000至7000元人民币,另按工作时间获得1%至3%的提成;即使直播没有收入,受雇者仍领取固定工资。
起诉书称,陈氏芝(1989年生)、武文海(1995年生)和杨文景(1982年生)最初以受雇者身份加入,2024年11月中旬被名为Yu Dong和Xiao Hoáng的中国人员邀约出资,共同在东兴从事诈骗活动。检方指控,陈氏芝与同案犯骗取逾2064亿越南盾、获利1.67亿越南盾;武文海涉及逾1719亿越南盾、获利1.1亿越南盾;杨文景涉及逾732亿越南盾、获利6300万越南盾。起诉书说明,这些是各被告在参与期间被指控与同案犯共同骗取的金额,彼此存在重叠,并非可相加为案件总额的独立损失。
根据起诉书,超过2639亿越南盾经114253笔交易转入25个银行账户,随后又被转至名为阮燕妮的账户及其他954个银行账户。侦查过程中,被告称不清楚头目的身份和背景,主要只知道直接管理、发工资或经常出入直播房间者的称呼。案件被发现后,大部分被告已投案自首;8名被告自愿或通过亲属退还部分非法所得,共计2.05亿越南盾,其中范梅英退还5000万越南盾,同氏梅英和武文海各退还4000万越南盾,梅文绅退还3000万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