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正在审议的环境法修订配套法令草案提出,城市地区建筑和拆除工地须设置封闭围挡、持续喷雾降尘,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实施扬尘自动连续监测。草案由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在空气污染治理背景下拟定,目前仍处征求意见阶段。
根据草案内容,城市内民用建筑、建材工业工程中属于A类项目或一级以上工程,以及用地面积5公顷以上的城市区、住宅区建设项目,须安装自动连续扬尘监测设备。设备应布设在工地围栏周边或主导风向等扬尘易扩散位置,监测总悬浮颗粒物或PM10、PM2.5,并须按计量和环保法规完成检定校准。监测数据要实时传送至省级环保专业机构,用于跟踪监管和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草案还要求工地四周建立围墙和封闭遮挡网,高度须能防止扬尘扩散并符合工程规模;在破碎构件、筛分研磨、建筑废料堆场及内部运输通道等扬尘较大区域,须布置并持续运行喷雾、喷水降尘系统。运输建材和废料的车辆驶出工地前须清洗轮胎和底盘,车厢须用篷布严密覆盖,不得沿途遗撒。
对于粉状建材、砂土及建筑废料,草案要求存放在有顶棚的堆场,未使用或未运走时须完全覆盖;土方开挖回填应采用先进工艺、分段施工,按季节或大风天气尽量减少裸露地面面积。草案援引农业与环境部2023至2025年研究称,河内PM2.5来源中交通占25%,施工和道路扬尘占20%,交通与建设被列为两大主要排放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