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在保林3乡公安派出所,41岁的梅女士将手链归还给了57岁的杜芳水女士,她来自咸顺北县(原平顺省)。

两天前,在回家的路上,梅女士发现一条金手链掉在路边。没有看到有人来认领,她将其带到乡派出所,请求帮助寻找失主。

女子归还捡到的金手链

保林3乡公安随后调取监控,确认水女士是失主。她出示了10月2日购买5钱手链的发票,与财产特征相符。

拿回手链后,水女士激动地感谢梅女士和乡公安力量帮助她找回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