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广治省公安厅交警处对一名49岁的客车司机处以罚款,该司机居住在宣化乡,因在设有禁止逆向行驶标志的道路上驾驶汽车逆向行驶的行为。

因在国道上逆向驾驶客车被罚款1900万越南盾

事件由其他汽车的行车记录仪于12月3日9点25分在国道1号经过广宁县路段时记录。视频随后被发送至交警总局的热线。

交警总局局长指示广治省公安厅交警处核实处理。被举报驾驶广治-岘港线路的司机已到职能部门工作,承认了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