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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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第五区域人民检察院胜诉追回清多居民区出租停车场案
原告为胡志明市第五区域人民检察院,被告为阮晋Q.。 拖欠租金,租期结束后仍继续使用 案件卷宗显示,位于清多居民区(胡志明市平贵坊)的L区(3号位置)停车场属于国家所有资产,并交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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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胡志明市第四区域人民检察院在两家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案中胜诉
企业长期拖欠劳动者社会保险费 据此,胡志明市第四区域人民检察院对T公司(总部位于胡志明市延鸿坊)提起公益民事诉讼。 检查结果认定,T公司拖欠缴纳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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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芹苴市人民检察院试点公益民事诉讼,已追回超290亿越盾
9月7日,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考察团到芹苴市人民检察院,就按照国会第205号决议试点开展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民事诉讼工作进行调研。 已追回超过290亿越盾 芹苴市人民检察院院长范春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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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共财产,越南胡志明市第二区人民检察院连续提起3起公益民事诉讼
根据案件卷宗,位于越南胡志明市灵春坊卡万根路757E号的地块和房屋是国家所有的公共财产。自2016年6月起,该地块交由守德郡公益服务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此前,2006年,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