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企業主動補繳逾5.58億越盾欠稅 此前與胡志明市第四區域人民檢察院溝通
為落實國會關於試點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訴訟以保護公共利益、國家利益以及弱勢群體民事權利的第205/2025/QH15號決議,胡志明市第四區域人民檢察院已與胡志明市第十稅務所和第十六稅務所配合,對轄區內長期欠稅情況進行排查。據此,胡志…
為落實國會關於試點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訴訟以保護公共利益、國家利益以及弱勢群體民事權利的第205/2025/QH15號決議,胡志明市第四區域人民檢察院已與胡志明市第十稅務所和第十六稅務所配合,對轄區內長期欠稅情況進行排查。據此,胡志…
原告為胡志明市第五區域人民檢察院,被告為阮晉Q.。拖欠租金,租期結束後仍繼續使用案件卷宗顯示,位於清多居民區(胡志明市平貴坊)的L區(3號位置)停車場屬於國家所有資產,並交由平盛郡公益服務一人有限公司按規定管理、開發和出租。該資產…
企業長期拖欠勞動者社會保險費據此,胡志明市第四區域人民檢察院對T公司(總部位於胡志明市延鴻坊)提起公益民事訴訟。檢查結果認定,T公司拖欠繳納社會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以及工傷與職業病保險共70個月。截至2026年8月31日,該企…
9月7日,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考察團到芹苴市人民檢察院,就按照國會第205號決議試點開展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民事訴訟工作進行調研。已追回超過290億越盾芹苴市人民檢察院院長範春明向考察團報告稱,截至昨日,在公益訴訟管理平臺上,芹苴市兩…
根據案件卷宗,位於越南胡志明市靈春坊卡萬根路757E號的地塊和房屋是國家所有的公共財產。自2016年6月起,該地塊交由守德郡公益服務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管理。 此前,2006年,該場地由阮氏索女士租用。2015年,鄧金花女士轉租該場…